2019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日期:2019-01-29 语音:播放

鄂州市气象局(含市防雷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鄂州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局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业务运行工作,提高综合观测数据质量。加强气象观测设备维修维护和运行监控保障工作。加强气象观测产品、观测技术开发和试验考核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负责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重大气象灾害的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恢复评估工作;强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完善联动机制。

  (5)加强气象公共服务。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气象信息的公共覆盖面,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实效性。加强信息网络的技术支持工作,加快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6)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7)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8)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市的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气象行政许可、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9)负责管理本局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业务建设等工作;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根据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本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气象远程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开展与气象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

  (11)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的单位有鄂州市气象局本级和鄂州市防雷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气象局共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下设4个直属事业单位(非预算单位)鄂州市气象台、鄂州市气象服务中心、鄂州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鄂州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共计定编27人,其中公务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6人,退休人员10人。市防雷中心定编5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新区目标考核项目,各乡镇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制。

  2.全力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和市里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确保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及时,无责任性失误。

  3.加强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分析与预报预警工作,着力提高天气预报尤其是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晴雨预报准确率达86%以上。制定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4.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服务信息库,继续开展直通式服务,开展重要农事季节的专题农业气象服务。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开展“智慧生态农业气象”服务创新试验。

  5.加强与农业、国土、旅游等部门的合作,完善防御气象灾害的工作协调机制。修订《鄂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召开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联络员会议。

  6.建立“鄂州气象”微信微博服务平台,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开展气象科普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集中组织气象科普活动4次以上。

  7.继续做好顺丰机场气象观测站气象观测业务工作,确保观测资料客观、完整、准确。

  8.根据抗旱和改善空气质量的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做好作业点申报工作,修订绘制各作业点安全作业射界图。

  9.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的检测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

  10.加强鄂州国家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保护,不出现环境遭破坏的情况。

  11.提升观测和装备保障能力。完成国家气象观测站称重式雨量计和天气现象观测仪的建设任务;力争自动气象站移动校准维修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国家气象项目建设库并组织实施。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局本级285.98万元,市防雷中心54.45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增加项目经费及增加防雷中心公用经费。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局本级185.98万元、市防雷中心54.45,项目支出:局本级100万元、市防雷中心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9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增加项目经费及增加防雷中心公用经费。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5.98万元、气象事业机构43.26万元、其他气象事务支出100万元、住房公积金7.09、事业单位医疗4.1万元,合计340.4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6.49万元、津贴补贴199.84万元、其他支出124.1万元,合计340.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0.43万元,其中:当年预算340.43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40.4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5.21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235.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公用经费5.22万元。

  (二)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安排为:

  (1)2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区域气象观测站网运行保障。

  (2)30万元,主要用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机场临时气象站运行维护保障。

  (3)50万元,主要用于防雷安全监管及防雷检测。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0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由于我局属差额拨款单位,市财政批复我局只有人员经费预算,没有公用经费预算,今年防雷中心纳入地方预算所以“三公”经费为0.0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如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直接说明无该项预算即可)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22万元(气象局本级无机关运行经费拨款,5.22万元为防雷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包括:

  1.货物类0万元。

  2.服务类0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房屋面积5595.49平方米,价值1008.26万元。

  局本级公务用车1辆,价值23.28万元。市防雷中心其他用车2辆,价值13.68万元。

  局本级专用设备25台,价值83万元。市防雷中心专用设备10套,价值8.72万元。

  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248.14万元,其中局本级为239.88万元。市防雷中心为8.26万元。

  都为在用资产,合计价值1385.0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00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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