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食品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规定,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行政机构,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为履行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酒类安全的监管;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以及对全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产品注册与医疗器械监管科、行政审批科、人事教育科10个职能科室。
我局下设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支队内设综合科和四个执法大队,四个大队分别负责药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执法工作。
我局二级单位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机构共有7个,分别为办公室、业技室、化学室、中药室、微生物室、食品室和监督室。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2个预算单位,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食药监局部门编制72人,年末在职人员6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1人,聘用临时人员11人。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编制39名(全额拨款22名,差额拨款2名,自收自支15名),其中,保留原市药检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从市质监局的质监所、标准技术研究所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相应划转2名差额拨款和1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核定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心现有在职在编职工21名,退休人员5名。
第二部分 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入263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5.55万元,占收入的98.15%,其他收入48.79万元,占收入的1.85%。
(二)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294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43万元,占收入的58.22%。项目支出1229.65万元,占收入的41.78%。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干部教育支出8.74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5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6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26.8万元,行政运行110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万元,药品事务12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516万元,事业运行394.43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管事务586.5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8.6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1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71.02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2634.3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95.92万元,减少比例3.64%,主要原因是食品检测项目资金减少。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2943.0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10.75万元,增长比例7.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食品检测扩项成本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585.55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585.55万元。支出决算2943.0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万元,教育支出8.7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0.05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724.5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8.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878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增长0.1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类)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支出1.13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支出(款)支出8.74万元。
1、干部教育培训(项)支出8.74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26.9万元。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57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68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6.8万元。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支出2738.09万元。
1、行政运行(项)支出1101.6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6.77万元。
3、药品事务(项)支出126万元。
4、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516万元。
5、事业运行(项)支出329.35万元。
6、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644.95万元。
(五)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50.44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8.67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9.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1648.35万元,占决算总额的56%。其中:
(一)人员经费1404.77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48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0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三)公用经费94.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94.13万元,占决算总额的3.2%。主要包括:办公费11.23万元、印刷费2.76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5.79万元、邮电费0.88万元、物业管理费1.74万元、差旅费0.16万元、维修(护)费4.69万元、租赁费2.2万元、培训费8.74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39.42万元、福利费7.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
七、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食药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9.65万元,项目支出资金总额1229.6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在资金管理上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原则,让各项支出合法合规,更好的发挥资金使用的效率。
1、“社区食品安全协管”项目自评结果:强化三个街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题责任,切实抓好主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结合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成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目前我市三个街办共社区40个,通过社区食品安全协管,更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项目自评结果:在政府负总责的前提下,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的职能,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3、“食品药品抽样检验”项目自评结果:履行检验检测职能,承担全市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验职责,对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抽样检验,同时针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快速检验检测。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任务均超额完成,检测出的不合规产品均提交报告,为市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且中心利用现有的技术人员优势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技术支持,随时为企业解答在检验检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
4、“食品市场监管”项目自评结果:通过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行为,加大食品监管力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在巩固好2017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稳步向区、乡镇延伸,突出小餐饮、小副食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掌握监管底数,消除监管盲区。完善现有电子监管系统,拓展网格化监管系统,加大监管系统覆盖面。细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效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5、“药品市场监管”项目自评结果: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各类医疗机构及化妆品市场进行监管,开展PET-CT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双G认证、药品专项整治,加大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的监测以及终止妊娠药品等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6、“执法办案”项目自评结果:依法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市场安全有序经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4.27万元,比上年减少3.35万元,下降9.7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7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 。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1.1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32.73 %。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切实做到勤俭节约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6批次,共计137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1万元,比上年减少2.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决算一致,无增减变化,2018年未发生车辆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1万元,比上年减少2.36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维修故障比例减少,导致费用略有下降。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8台。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该项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