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中共鄂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农村重大政策、农村改革与发展战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农村政策法规并指导组织实施。
2、掌握农村重大生产环节和农情,参与制定农业生产计划,协调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措施的落实。承办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会议的会务工作。
3、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经济产业化和现代化,合理组织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组织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农村扶贫开发、多种经营的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农业先进典型的评比与管理审核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开展农村科技和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工作,制定落实综合性的农业科教政策、科教兴农和科教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科教的结合。
6、负责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检查与督办。
7、协调农业外经外贸、外事工作,促进农村对外开放和经济往来。
8、指导、协调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审定财政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项目、扶贫信贷开发项目等,并协调项目实施工作;
10、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
11、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
12、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3、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14、参与实施“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等人才扶贫计划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15、承担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鄂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鄂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鄂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综合科、调研科、新农村建设指导科、扶贫科、小康科5个科室。市农业学校、市老促会2个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共计定编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名、参公管理2名、工勤编制3名。财政供养人数39人,其中在职17人(其中两名2018年10月招录还在试用期,预算没有编制),退休人员25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谱写乡村振兴鄂州新篇章。
(一)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稳粮油、扩蔬菜、兴花卉、控畜禽、促改革、保质量”的生态农业发展思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广以稻虾共生为主的“双水双绿”种养模式。把发展花卉苗木业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良种油茶、香椿、胡柚、蓝莓、台湾梨等高效经济林基地建设。大力推动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家庭农场,示范引领生态农业基地。突出优质、高效、绿色导向,继续做大做强“梁”字、“武昌鱼”系列品牌,不断培育企业品牌,扩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峒山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华容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体验、游园采摘、餐饮娱乐、生态观光休闲等特色乡村休闲旅游,把农房变景房、农业变景区、田园变游园。支持旅游名镇、名村、名景、名店创建。
(二)着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组织完成2017年度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考核验收,启动2018-2019年度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继续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健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完成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达标及运行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集镇、农村村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湖泊湿地生态修复,创建梁子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建设进度,2019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较全省提前一年完成,在全省作表率、打头阵、争先锋。
(三)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不断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加大生态农业经营业主、家庭农场主、大学生村官培训力度。拓宽乡村技术人才选拔渠道,培育一批种养殖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文化旅游人才、非遗传承人、电商物流经营人才,实现特色农业干起来、群众带起来、乡村富起来的目标。制定出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员到乡村兼职挂职、技术指导、项目合作、基地共建和离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推动人员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支持专家教授、企业家、技能人才等为乡村提供精准服务。开展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人才下乡,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才计划、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行动计划,促进人才向农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创新驱动力和活力。
(四)着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不断提高乡风文明建设水平。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把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大力开展“晒、树、倡”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大力实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造性地开展群众性娱乐活动。村村成立村民理事会,改变传统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乡村教师、退伍军人、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乡贤”作用,发挥农村精英引领作用支持乡村振兴。
(五)着力夯实农村基层基础,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牛鼻子,深入开展“五个基本、红色质检”活动,重点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支部书记作用发挥不明显等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整改销号,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选优配强村支部书记,发挥“红色头雁”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下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实施乡贤治理工程,利用新乡贤解决基层组织解决不了的“难”事和公益建设中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困”事,让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厚置党的执政基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着力深化农村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潜能和活力。深入实施“三权分置”改革。严格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做好基础性工作,强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使用收益权能。在守住耕地红线不变前提下合理开发,用好用活土地经营权。同时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释放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红利,搭建好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桥梁,大力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吸引市民、能人、企业家等支持乡村振兴。深化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和股份量化工作,推动资产确权到户,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和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独立、自主经营和发展壮大,实现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七)着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不断打牢乡村振兴坚实基础。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重之中重。一是进一步压实扶贫工作责任。强力打通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提高扶贫工作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进一步明确区、乡、村扶贫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定期对贫困户基础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实现数据对接,资源共享;围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培植增收致富产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四个重点,整合部门资源,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饮水、住房、就医、就业、教育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三是进一步聚焦特困群体脱贫攻坚。严格落实健康扶贫政策,通过新农合、大病救助等组合医疗保障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坚决杜绝贫困群众尤其是脱贫的群众因病就再次返贫。全面落实“五保”、“低保”、医疗救助等政策,发挥政策保障作用兜底一批,解决特殊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四是进一步推进“四个一批”工程。以产业就业扶贫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不断提高贫困户造血功能。创办经济合作组织和培育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就业扶贫帮扶水平。全年通过“四个一批”力争解决1万名贫困户脱贫增收难问题。充分发挥城镇化率高的优势,把精准扶贫工作同乡村振兴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农村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土地集中流转、土地入股受益、乡村旅游等方式方法,为贫困群众开辟更多致富途径。五是进一步做实结对帮扶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检查督办不严格等问题。做实结对帮扶,将干部结对包保责任制作为铁的工作纪律落实到位。开展扶贫巡查督查,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强化区、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目标任务完不成的地方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六是进一步筑牢群众工作基础。充分尊重和发挥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有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推动贫困户转变思维方式,引导贫困户树立谋发展、想发展的信心和信念,激发自身发展动力。实施“致富带头人”工程,通过资金、项目、政策的支持,为典型成长创造条件,让贫困群众能够学有目标、赶有方向。面对面与群众交流,耐心宣讲国家扶贫政策规定,确保政策进村入户。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开展“五好模范”家庭、“我脱贫我光荣”等评选活动,用脱贫典型激励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9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城乡统筹项目工作经费。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5.88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城乡统筹项目工作经费。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农林水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筹城乡专项工作开支、扶贫工作经费、市老促会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5.8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95.88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15.8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2.67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64.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公务费和抚恤费。
2.公用经费43.2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80万元。主要安排为:统筹城乡专项管理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城乡专项管理中一般公用支出、会议费等;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5万元,主要用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开支、会议费、差旅费等;老促会办公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市老促会一般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 。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统筹城乡专项管理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样。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3.2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电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3.78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4.43万元、福利费5.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4万元。包括:货物类10万元。其中:办公消耗用品4万元;计算机及操作系统购置费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办国有资产主要是小车一辆,扶贫视频会议系统一套,办公电脑和办公桌椅类。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5.88万元。根据市统筹办经费支出特点及评价目标,从部门预算经费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进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设计了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预算资金应取得的成效:一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1个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完成建设任务。实施城乡垃圾无害化三年行动,梁子湖区垃圾分类试点顺利推进。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集镇、农村村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全市需要建改农村户厕75880座、农村公厕355座,乡镇公厕66座,城市公厕79座,交通厕所2座,旅游厕所103座。根据《鄂州市“厕所革命”攻坚行动计划》,计划利用两年(2018-2019)时间完成建设任务,较全省提前一年。具体建设任务安排是梁子湖区(全省20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和西山街办今年全部完成建改任务,其他区、开发区2019年完成余下总任务的60%。四是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着力在健康扶贫、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兜底保障、危房改造、社会扶贫等领域狠下功夫。预计全年全市实现10500名贫困人口脱贫,6个贫困村出列。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拔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岀(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补充说明:因我办无部门门户网站,所以每年预决算信息都是在鄂州政府网上公开的。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