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部署,按照市委的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势,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及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
(4)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法纪、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督促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5)严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按市委规定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干部。
(8)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研究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承办一票否决制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推动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的建议;对全市综合治理办事机构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9)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10)指导各区政法委员会、综治办、维稳办、法学会、法治办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单位仅由市委政法委本级单位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编制人数26名;财政供养人数27名,其中:在职17名,退休人数10名。
4、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调研科、干部科、执法监督科、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法治科及事业单位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挂牌市法学会、市护路办、市扫黑办。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紧扣维稳安保主线,突出服务发展主题,履行从严治警主责,扎实抓好保稳定、护平安、促发展的各项工作,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治安持续平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打造湖北特色产业增长极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大维稳”、“大平安”、“大法治”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安全感为目标,以落实责任制为关键,以创新发展为动机,以平安法治鄂州建设为重点,以群众诉求为导向,坚持进一步防风险、补短板、破难题、促发展,提升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坚决打赢综治和平安建设翻身仗,扎实推进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保持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治安持续向好。全力抓维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市无重大涉稳事件,进京非访逐年大幅下降,且无滞留、无倒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的协调机制、推动机制和运行机制,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打好法治建设“特色牌”,建好法治宣传“主阵地”,把好执法司法“铁屏障”,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牵头责任、推动责任、落实责任,形成“九龙治水”的“大法治”格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在全国率先开展普法和执法质量“问万户”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法治“一评一述”制度,在全省率先将法治知识纳入干部任职资格考试重要内容,在全省率先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全覆盖。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4.84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扫黑除恶项目拨款收入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预算标准。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81万元,项目支出4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4.84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扫黑除恶项目拨款支出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
1、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22万元,教育支出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8万元。
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3.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4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17.8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17.81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79.8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6.42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23.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等支出。
2、公用经费53.39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教育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38万元。主要安排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4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安鄂州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打击传销、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等系列综治工作。
(2)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94万元。其中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市维稳专题研讨会、重点人社会稳控、维稳情报信息搜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70万元主要通过专项审批方式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专款专用。
(3)法治鄂州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推进,建设法治示范点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4)法学会专项经费5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等相关法学工作。
(5)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司法救助工作。
(6)市直行业调处专项资金88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7)鄂州市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沿线地方有关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经费,以及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铁护护路培训、联防队员装备购置、维修、信息化建设、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
(8)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开展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治安乱点,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控制出国组团申报,本年未编报“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主要原因: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勤俭节约。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左右,850人次左右,共7万元左右;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制度,继续维持保有一辆由财政拨款补助开支运行维护的应急公务用车的规定。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主要原因是我委对应急公务用车严格管理,控制开支,努力降低其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教育经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0万元。包括:
1、货物类6.6万元。其中:办公家具2.1万元;电脑打印设备2.5万元;空调设备2万元。
2、服务类43.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5万元;印刷出版19.8万元,一般会议9.6万元,信息网络技术1万元,其他消耗用品8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委办公用房为政府大楼统一分配安排,无房屋资产;本年度本单位资产总计449.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50.86万元,固定资产合计298.23万元。流动资产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148.53万元和其它应收款2.33万元。固定资产包括通用设备270.30万元,车辆设备17.98万元,家具装具9.9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7.81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跟踪监控,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的基础上实施跟踪监控。三是在预算编制中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通过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
(2)八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经费4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安鄂州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打击传销、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等系列综治工作。绩效年度目标:提升我市“一感两度两率”,加强重点特殊群体稳控,推动我市平安创建工作的年度目标。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鄂州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94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其中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市维稳专题研讨会、重点人社会稳控、维稳情报信息搜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70万元主要通过专项审批方式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专款专用。绩效年度目标:认真做好重大节会和敏感节点维稳工作,确保党代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六四”、“7.5”等重要敏感时段平稳度过。全面推进各项维稳工作,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实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不发生重大消防、道路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
3、法治鄂州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推进,建设法治示范点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绩效年度目标: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健全市委法治办机构,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培训,创建平安法治鄂州,不断扩大鄂州法治建设工作影响力。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编制编报,坚持计划先行、规划引领,注重标准,突出实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法治工作实际,细化内容,严把指标,超前思维,务实实施,做到责任、措施、监督、考核“四落实”,全部符合预期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发展状况和绩效目标要求,符合经费预算和现实发展水平。
4、法学会专项经费5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等相关法学工作。绩效年度目标:健全我市法学会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实现我市法治建设目标。
5、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主要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司法救助工作。绩效年度目标:认真落实《湖北省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积极履行主动告知义务,严格救助的标准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当事人,实行精准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制度的积极作用。
6、市直行业调处专项资金88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绩效年度目标:以“一退三进大调解”为基本方式,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及时掌控、有效化解,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格局。
7、鄂州市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经费21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主要用于铁路沿线地方有关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经费,以及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铁护护路培训、联防队员装备购置、维修、信息化建设、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绩效年度目标: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护路联防工作保障有力、运转正常,铁路沿线安全稳定万无一失。定期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健全完善铁路基础设施、联防队员装备购置,加强爱路护路宣传。
(8)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开展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治安乱点,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绩效年度目标: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2、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司法救助:又称国家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另 附:
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一)
2、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二)
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三)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四)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表五)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表六)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七)
8、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