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信访局 日期:2019-01-29

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4、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5、贯彻落实市委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有关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处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重大信访问题。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为正县级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信访局实有编制财政供养人数20名,其中在职13名,退休人数7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我市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规范办理,着力推动信访事项“事要解决”。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继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大力促进信访工作责任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五)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认真做好重点时段信访维稳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积极开展中心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7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08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的专项预算减少。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4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不可预见项目支出。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82万元,教育支出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8.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0.7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60.74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10.7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1.41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68.9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医疗、公积金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务费及其他。

  2.公用经费 39.33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教育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安排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来访接待

  1.20万元,主要用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来访接待。

  2.1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特困救助资金。

  3.20万元,主要用于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增减。。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9.33万元。其中:办公费1.74万元、印刷费0.28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97万元、邮电费1.26万元、差旅费5.88万元、维修费0.14万元、会议费1.40万元、培训费2.48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2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5.45  万元。包括:

  1.货物类12.45万元。其中:车辆支出2.5万元;办公设备、耗材等9.95万元。

  2.服务类13万元。其中:专业咨询、工程监里、工程设计5万元,其他服务8万元。

  3.工程类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在 市政府大楼办公,无房屋所有权,地址为鄂州市滨湖路特一号 ,面积  781  平方米;车辆1台,总价值 25.5 万元,专用设备 3  件总价值 0.714  万元,通用设备 74  件,总价值   37.8988万元,家俱 151  件,价值 7.736 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60.74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体系和绩效目标,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整体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绩效管理能力。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涉及信访专项1个,财政拨款54万元,实现绩效目标为:1、确保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2、进京、赴省上访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劝返。3、敏感时段及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4、接待信访群众中,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较多,每年多起危重信访病人需救助,自残、喝药等事情时有发生,需要及时送医院进行治疗处置;部分远路特困上访人员吃饭、住宿和返程路费需要接济。 确保上访人员在信访接待场所能够及时劝返,防止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长时间滞留,保证接待场所人员安全及重要敏感时段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人员伤亡事件。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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