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其他报文单位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督促检查各地、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办理涉及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7.负责市政府值班和市长专线电话、市长信箱来信的受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8.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地、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11.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业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驻处办事处。
12.负责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13.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单位。内设机构共有18个,分别是:应急办(总值班室)、督查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文书科、信息办、12345市长专线办、行政科、人教科、休干科、国动办、金融办、法制办、市政府小车队。
(三)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87名;财政供养人数82名,其中:在职76名,不占编4人,离休人数2名;纳入养老统筹退休人员38名。
二、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狠抓协调服务,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奋力推进市政府目标任务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全体机关干部在市政府领导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中枢作用,全力开展协调督查服务工作。特别是班子成员,始终奋战在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管理、“三大攻坚战”、“长江大保护”、招商引资、机场项目建设的一线,解难题,推进度,较好推动市政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0亿元,比上年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加12%。签约亿元以上项目77个。主要指标增幅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我市获得改革开放40周年物流引领城市荣誉称号。二是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班子成员围绕百余个市级重点项目,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加强统筹协调服务,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鄂州民用机场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机场审批已完成选址、预可研批复并立项,可研报告已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准。武汉地铁11号线葛店段通过专家评审,三江港新区综合码头一期即将建成投入使用,恒大童世界项目列入湖北长江经济带十大战略重大项目。三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举行金融支持鄂州经济“开门红”、“招商项目行长行”暨银企签约等系列银企对接活动,共为54家企业和6个招商项目签订贷款合同60.95亿元,授信协议130.94亿元。为43家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金额共7721万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同比增长10.82%,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41%,两项指标均在全省十二地市州中排名第一。我市生态金融改革被人民日报整版报道推介,并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四是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班子成员坚持战斗在文明城市创建主战场,定期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各小组协调会,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难题,协助分管市政府领导打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机关干部全员到花园社区进行入户宣传调查、环境卫生保洁,帮助花园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二)聚焦落地落实,政务督查更加高效。督办落实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政府布置鄂州的工作任务、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389项。办理落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件401项、领导批示事项52项。统筹接待上级督查活动8次,组织开展重点督查69次。对国务院、国家审计署、省政府督查反馈的92个问题跟踪督办,促进全面整改。2018年政务督查工作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2次,分管领导批示表扬3次。一是以制度建设促进督查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和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督查制度、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二是创新督查考核方式方法。出台《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考核评分细则,实施精细化管理,既考核工作实绩,又考核工作作风、考核精神状态。三是突出重点高位督办落实。对“三大攻坚战”、“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十大标志性战役”以及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重要专题工作,市政府领导挂帅,各位秘书长任督办负责人,督查室和各业务科室定期督办协调,适时通报排名,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三大攻坚战”“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三)改善调查研究,参谋决策更加精准。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推行一线工作法,长期工作在一线,调研在一线,共完成调研报告20篇,其中2篇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部分调研成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认可,并进入决策。完成省级、市级重点课题各1项。市政府研究室起草完成各类文稿200余篇,90万余字。出版《政府公报》6期,编发《政务资讯》13期。二是报送鄂州改革成果和经验做法。全年共收集信息1917条,编发《政务信息》52期。向省上报鄂州改革成果和经验做法方面信息600多条,省办采用49条,国办采用2条。
(四)优化服务窗口,政务运行更加顺畅。一是统筹协调市政府日常工作。制定《市政府工作规则》,从制度层面规范政府职能、运转程序和自身建设。每周协调市政府领导一周工作安排,每月汇总市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梳理下月重点工作,市政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二是坚持24小时政务值守。始终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和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首问负责制,八小时外的公文运转流畅,领导交办任务高效完成。节假日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值守情况进行抽查督办,政府系统政令畅通有序。协调处置出租车停运等多起突发事件,编发《应急周报》45期,《值班快报》7期。组织市直部门开展“地震逃生”、“梁子湖水上搜救”等重点应急演练33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大提升。三是努力提高办文办会质效。认真审核部门报送公文,定期通报部门公文质量。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文同比减少8.36%。进一步优化公文办理流程、规范会议活动,共处理各类公文3000余件,办结率100%,高质高效组织承办市政府各类会议、调研、接待活动500余次。四是电子政务云平台基本建成。电子政务云平台等硬件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及网站集约化所需的数据正在录入中,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强力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省考排名靠前,得到市委书记王立批示表扬。
(五)强化宗旨意识,服务群众更加主动。一是升级改造市长专线平台。完成市长专线软件平台改造升级,实现与110指挥平台联动互通,市民反映问题转办处置效率显著提升。市长专线共受理市民有效投诉建议4961件,办复率99.1%。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噪音扰民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8件,审结53件。二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万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开辟“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互动栏目。对54家政府网站开展4次督查测评。三是强化结对帮扶。每月制定结对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帮扶的内容和政策宣传,提高帮扶工作成效。机关干部每月深入扶贫户开展帮扶活动,除落实政策性扶贫措施外,还组织市中心医院到村进行义诊活动,购买综治平安保险,协调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就医和子女上学难等问题。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党组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在手上,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共组织学法10余次。党组成员认真履行述法报告制度,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制定市政府办普法责任清单和“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干部全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学法用法制度在市政府办公室得到较好落实。二是持续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在“5.12”“12.4”等重要法治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创建活动。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处置、行政复议及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宣传资料1万余份、短信2万余条。邀请省委党校副教授王辉宣讲新修订的《宪法》,机关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
(七)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加快政府性规章制定。共起草7部规章,制定10部规范性文件,修订1部政府规章、2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依法履职。二是开展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审查重大行政处罚10余件,行政检查计划3件,纠正指出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30余个,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市公安局、市城建委等25个执法单位的60份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查找整改执法问题200余个。三是开展证照清单清理。减少取消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盖章、审批环节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59项,进一步简化企业和群众办事程序。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4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0余份,有效规范政府依法行政。
(八)落实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党组高度重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学习研究布置扫黑除恶和信访维稳工作。党组成员始终把分管部门、分管行业的信访维稳工作抓在手上,积极协调处置拆迁安置农民工欠薪等信访维稳工作。原市政府驻上海办李海军上访案办结。市驻京办积极做好进京上访人员的接访劝访工作,无责任事故发生。
三、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全年收入2592.89万元,其中2018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15.46万元,2017年末结转资金77.43万元,无项目结转资金。影响收入支出差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等政策执行差异。
2、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2592.89万元,其中2018年本年度支出2530.74万元(基本支出2011.56万元,项目支出519.18万元),年末结转62.15万元,含项目结转资金4.8万。影响收入支出差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等政策执行差异。
3、“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因公出国组团情况:本年度因公出国(境)1人次。
(2)、公务接待情况: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共计121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本年度车辆购置数为1辆 ,车辆保有量为13辆。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84.18万元,比2017年减少8.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比2017年减少0.93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9.52万元),比2017年增加1.64万元, 变化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置一台公务用车;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3.48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1万元、印刷费0.54万元、咨询费0.65万元、手续费1.00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6.68万元、邮电费7.05万元、物业管理费0.20万元、差旅费9.42万元、维修(护)费6.70万元、培训费8.32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劳务费6.59万元、委托业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21.09万元、福利费25.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9万元。
5、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69.8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8.67万元,主要为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程序及限额标准执行。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4%。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本单位在莲花池小区有2套办公用房、北京市宣武区南菜园街有1套办公用房,面积933.96平方米,价值553.77万元;车辆13台,总价值289.83万元;专用设备无;通用设备342件,总价值123.31万元;家俱111件,价值86.71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7、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涉及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9个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59.19万元。项目支出涉及法制办、金融办、应急办、督查室、市长专线办、驻京办、电子政务办、办公室综合业务等费用开支。2018年度纳入年初部门预算359.19万元,年中追加项目项目经费电子政务办29.8万元、督查室网络信息建设费41.5万元,汉办经费16万元,烟草专项30万元,其他项目42.69万(含纪检组等专项经费),年末实际执行数为51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数519.18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应用情况
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办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历次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优服务、强督办、转作风、提效能,较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证市政府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运转。
根据评价指标,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已达成预期目标。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经费执行情况良好。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符合拟定预算,立项的规定。通过严格执行预算,达到预期效果,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将结合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及支出绩效版主报告等,形成单位年度预算绩效报告,并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发布我办预算年度报告,增强评价结果的透明度。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依据财政部门反馈的绩效评价结果,我办针对绩效评价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增强支出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四、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