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负责市青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2)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协助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5)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6)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办好鄂州市大中专学校业余团校。
(7)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报刊读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8)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做好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共有1个,暨共青团鄂州市委员会,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学少部共5个部门。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共青团鄂州市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1名;财政供养人数11名,其中:在职9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深化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青年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
2.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加强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提升“青春鄂州”等团属网络阵地影响力。开展“争做中国青年好网民”活动,加强青年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与处置,完善上下联动协作机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主题,创作推出一批新媒体文化产品。
3.积极做好学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开展“四进四信”活动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抓好中学共青团改革,从源头上提升团员先进性,引导学生团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4.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青年建功行动”。开展生产扶贫,通过电商培育、转移就业等,帮助贫困青年实现创业就业。
5.大力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行动。以“青创工程”为抓手,做实各类孵化“摇篮”,加快培育和扶持创业主体,为航空大都市产业发展提供新支撑。深化吴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6.引导青年广泛有序社会参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基层工作队伍。组织广大青少年参与五城同创、保护母亲河行动,支持基层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示范性植绿护绿、环保公益项目。
7.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自我保护、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8.推进全市共青团改革。统筹部署青联、中学共青团改革,研究制定各项改革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9.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严格落实团员发展规划和发展细则。做好初中少先队和共青团衔接工作,加强团员日常管理和经常性教育。
10.充分履行带领职责,推动青联、少先队和团属事业改革发展。加强青联、青企协工作。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理论研究和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推进少工委规范化建设。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1万元,与2018年持平。上级补助12万元。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万元,项目支出127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5.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万元,项目支出12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1万元,教育支出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7.1万元,上级补助12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2.1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55.09万元,包括:(1)基本工资支出28.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2)津贴补贴26.5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2.公用经费26.84万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会议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27万元。主要安排为:
1.2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
2.20万元,主要用于新媒体建设经费。
3.15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经费
4.45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思想引领和各项活动开展
5.12万元,主要用于少先队工作
6.10万元,主要用于志愿服务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9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9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0万元。包括:
1.服务类40万元。其中:志愿服务5万元;青少年思想引领活动5万元,少先队活动5万元,青少年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活动10万元,新媒体建设活动10万元,文件资料印刷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价值17.31万元,通用设备23台套,价值9.35万元,家具用具价值5.12万元,无形资产0.3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7万元。实现如下绩效目标:
1、摸清全市青少年、团员、少先队员基本情况,开展服务青少年的相关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扶贫助困、青年联谊等一系列活动,带领全市青少年主动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弘扬光荣传统,实践服务理念,动员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鄂州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中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2、依托鄂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维权方面的服务。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法制知识宣传、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协调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分步实施,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发展和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
3、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实现志愿服务的便利化,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注册志愿者管理;实现社会需求与志愿服务的有效对接。
4、摸清全市少先队员、辅导员基本情况,开展服务青少年的相关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开展入队仪式、离队仪式、六一、建队节活动、评选表彰、扶贫助困等一系列活动,弘扬光荣传统,培养少年儿童对社会主义朴素感情,坚定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
5、帮助基层团组织结合党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加强自身建设、培训基层团干部、青少年思想引领和文化建设、帮扶青年创业就业、培养选树青年典型、奖励支持村(社区)合作组织建设等团的重点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
6、运用互联网手段创新,形成“互联网+共青团”工作格局。加强官方网站、“青春鄂州”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团属新媒体建设,服务青年需求,开展政策体系解读、资金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整合等活动,实现需求信息与服务资源的精准对接,形成共青团直接面向青年开展活动与服务的“生态圈”。建设青年新媒体中心,加强对新媒体的运用,探索贴近青年的有效引导路径,搭建共青团新媒体工作平台、信息平台、宣传平台。依托团属平台,凝聚、培育新媒体骨干力量,大力培养网络宣传骨干,坚定不移开展共青团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网上活动,旗帜鲜明开展网络舆论斗争。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