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1-29

  市督查考评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负责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3.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4.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分办和督办工作。负责有关全市监督报道的回复督办工作。

  5.负责对接、分解、下达省政绩目标考核指标,并督促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对接全省有关重要工作督查检查考核。

  6.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动态管理和绩效考评。负责对全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情况、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综合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统筹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相关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初步意见。

  7.负责各地各部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计划管理、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

  8.负责工作效能监督,做好各地各部门工作效能相关事项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督查、考评结果运用情况的监督。负责对督查、考评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内控管理。

  9.负责督查考评数据分析及绩效考评信息库建设,承担督查考评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督查考评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督查考评办公室部门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

  2022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17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在学思践悟新思想上再发力。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作为支部主题党日重要内容,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以提能,紧盯短板弱项,不断提升“七大本领”和“八种能力”,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从新思想中找到破解发展难题的“桥”和“船”的能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发扬严谨务实作风,严格落实政策法规,精细做好人事、保密、档案管理和财经等工作。树牢宗旨意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全面落实“双报到、双认领、双评议、双报告”工作机制,常态化领办民生实事,持续用好结对包保工作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共建家园”行动。

  2.在督考融合新机制上再发力。对标中央、省委最新文件精神,突出政治标准,修定完善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办法,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把督查跟踪问效贯穿市委中心工作的全过程,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督查工作的“触角”跟着目标走,目标定到哪里,任务就分解到哪里,督查工作就深入到哪里,发现的问题就解决到哪里。聚焦实践实干实效,重点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实际成效,看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解决情况。强化考用结合,真正把考核结果运用到选人用人、管理监督、激励关爱、教育培养上。全力配合防指做好科学精准防控工作,做到坚持“四伞并举”,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进一步完善“人物地同防、常态监测、风险排查、多点触发”的立体型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机制和“点线面结合、闭环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局部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窟窿和漏洞,做到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

  3.在作风建设新开局上再发力。强化督考效能一体化建设工作格局,拟定年度督查考核计划,强化日常跟踪督查和年终评价督办效能机制。定期收集各项考核的工作实绩和干部现实表现数据,以及工作督查、审计、巡视巡察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对各地各单位的效能进行“画像”。在全市范围内选定50个中层科室和50个窗口单位开展“万人评科室“和“社会评窗口”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丰富效能监督的工作载体,出台《市督考办效能投诉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机关效能投诉办理程序,探索开展效能投诉受理工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创新开设“效能追踪”栏目,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督办督查事项以及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等平台反映问题完成(办理)情况,重点曝光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方面问题,倒逼各地各单位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创先争优,确保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41.91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人员保障性预算减少;项目支出中,电视问效及宣传费预算减少。

  (二)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05万元,项目支出201.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41.91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人员保障性预算减少;项目支出中,电视问效及宣传费预算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8.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86万元;项目支出201.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9.7万元,其中:当年预算56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68.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18.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8.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2.公用经费49.8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用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201.66万元。主要安排为:

  1.督查效能业务经费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综合业务建设,保障督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行作风建设大监督,开展常态化作风评议等工作。

  2.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业务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 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综合考核,统筹省对我市的综合考核迎检等工作。

  3.作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68.66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大监督、大考核,开展效能媒体追踪,实现全市各方面工作提档升级进位等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已归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9.8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用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0.8万元。包括:

  1.货物类0.5万元,其中:复印纸等办公用品购置0.5万元。

  2.服务类20.3万元,其中:印刷类2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督查考评办公室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1.66万元。

  1.督查效能业务经费91万元,保障机关综合业务建设及督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行作风建设大监督,开展常态化作风评议等工作。

  2.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业务经费42万元。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综合考核,统筹省对我市的综合考核迎检等工作。

  3.作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68.66万元。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大监督、大考核,开展效能媒体追踪,实现全市各方面工作提档升级进位等工作。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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