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9-09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加强对市域内三峡后续项目的监管。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污水处理,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水利部门局机关共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供排水管理科、规划与建设监督科、河湖长制科、水土保持与法规科、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水寒灾害防御与河道湖泊科、水库与移民管理科、工会、离退休干部科。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共11家,水利和湖泊局为行政单位,附属单位10家为河道堤防保护中心、长港河管理处、樊口大闸管理处、磨刀矶节制闸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参公)、花马湖电排站、洋澜湖电排站、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马龙狮子口管理处、石桥水库管理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水利部门局机关共设11个内设机构,局属10个二级单位。共计定编224人(行政编制26人;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198人)。财政供养人数433人,其中在职214人,离休2人,退休217人。

  第二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965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88.85万元,占本年收入97.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24.52万元,占本年收入0.08%;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71万元,占本年收入0.01%;年初结转和结余637.51万元,占收入的2.15%。

  (二)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940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7.77万元,占支出的14.48%。项目支出25147.27万元,占支出的85.52%。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179.48万元、农林水支出11693.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55.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6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41万元,资本性支出8.6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9652.59万元。比上年决算59961.99万元减少30309.4万元,减少50.55%,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的减少。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9405.04万元。比上年决算59961.99万元减少30556.95万元,减少50.96%,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的减少,导致项目拨款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652.59万元。与2021年初预算数6416.74万元相比,各完成年初预算的462.11%,比预算增加23235.8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用于城建计划项目的支出。

  与2020年度决算数59515.2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862.63万元,下降50.1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09.38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26150.29万元减少14840.9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9.48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32224.24万元减少14544.7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等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64 %。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184.08万元,下降56.5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1.26万元,占0.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6万元,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309.18万元,占2.6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6.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及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60.46万元,占1.38%。行政单位医疗(项)23.3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137.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医疗保险缴纳。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823万元,占7.06%。水体(项)823万元。主要用于武汉东区域管网整治工程。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10124.96万元,占86.86%。行政运行(水利)(项)623.86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792.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16.63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811.82万元,水利执法监督(项)231.92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340.74万元,水文测报(项)8.11万元,防汛(项)254.72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68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项)236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和水利项目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10万元,占0.08%。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8.2万元,占1.96%。住房公积金(项)22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1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与指标实际到位情况存在偏差;二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0.81万元,支出决算为30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调标,增大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将该类支出纳入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6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9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将该类支出纳入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4203.74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4.3%。其中:

  (一)人员经费3730.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255.8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054.84万元、津贴补贴196.86万元、奖金444.59万元、伙食补助费7.76万元、绩效工资38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3.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3.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万元、住房公积金389.48万元、医疗费1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4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22.62万元、抚恤金36.65万元、生活补助32.91万元、 奖励金36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3万元。

  (二)公用经费473.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8.84万元、印刷费4.11万元、咨询费0.54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2.88万元、电费17.55万元、邮电费18.84万元、物业管理费9.97万元、差旅费10.27万元、维修(护)费20.49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专用燃料费10.18万元、劳务费86.12万元、委托业务费26.14万元、工会经费39.94万元、福利费14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4.87万元减少了28.91万元,减少30.4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及在职人数减少导致减少了运行经费开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7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系统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较为理想,一是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万元,执行数为85.5万元,完成预算92.93%。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水闸维修管护14座、塘坝维修管护2座、泵站维修管护5座、水库维修管护1座。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长江堤防2021年度工程日常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江涵闸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长江干堤安全渡汛。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长江堤防2021年度工程日常维护项目绩效自评表》

  3、2021年度水务工程质量监督、飞行检测及人员培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省对市州质量考核工作的需要,确保本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省级考核合格或优秀等次。二是每项水务工程质量监管规范有效进行,严格按照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标准规范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并归档立志。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2021年度水务工程质量监督、飞行检测及人员培训项目绩效自评表》

  4、2021年度长港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养护确保涵闸正常安全运行,确保汛期安全渡汛;养护长港河道港坡绿化植被9公里,确保岸坡植被养护得当,岸坡稳定,行洪安全。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2021年度长港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表》

  5、樊口大闸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樊口大闸、三山湖节制闸维修养护工作。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樊口大闸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自评表》

  6、水利工程及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运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确保机组稳定、安全、高效的长期运行,确保排涝区域不受渍涝,为地区经济发展作贡献。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水利工程及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运行项目绩效自评表》

  7、磨刀矶节制闸设备维修及附属工程安装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养护确保涵闸正常安全运行,确保汛期安全渡汛。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磨刀矶节制闸设备维修及附属工程安装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表》

  8、水行政执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1.长江河道采砂执法:长江河道采砂执法目标是做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打击非法采砂、管制涉砂船舶、开展砂场综合治理。确保河势稳定和防洪、通航、生态安全,做到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可控。2.内河执法:内河执法的目标是保障湖泊功能,保护和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做好湖泊保护规划与保护范围内可持续发展,并监督湖泊控制区内管理工作。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水行政执法项目绩效自评表》

  9、鄂州市洋澜湖电排站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等维修养护。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鄂州市洋澜湖电排站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自评表》

  10、2021年石桥水库市级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定期维修养护,保障维修养护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2021年石桥水库市级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表》

  11、2021年市级资金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马龙、狮子口水库大坝除草除杂10次;马龙、狮子口水库机电设备维修养护2次;狮子口水库院内绿化苗木维护4次;狮子口水库院内太阳能路灯更换6盏;狮子口水库院内监控设施维修2次。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2021年市级资金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全委系统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结合下年度工作实际,使用项目经费,重大经费列支要经过党组或机关扩大会议讨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计划使用项目资金,按时按进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执行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2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1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03万元,支出决算为2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2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加油和车辆维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机关单位检查小组,主要是开展水利检查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2个,312人次。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17679.48万元,本年支出17679.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6179.4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三峡后续工作方面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1.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2.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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