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鄂州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负责市青联、市学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2)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协助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5)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6)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办好鄂州市大中专学校业余团校。
(7)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报刊读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8)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做好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鄂州市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1名;财政供养人数11名,其中:在职9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深化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青年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
2.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加强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提升“青春鄂州”等团属网络阵地影响力。开展“争做中国青年好网民”活动,加强青年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与处置,完善上下联动协作机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主题,创作推出一批新媒体文化产品。
3.积极做好学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开展团干、学生会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抓好中学共青团改革,从源头上提升团员先进性,引导学生团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4.扎实推进青年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开展电商培训,扶持青年返乡创业,开展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及“返家乡”社会实践,引导青年为乡村振兴作贡献。
5.引导青年广泛有序社会参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基层工作队伍。组织广大青少年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保护母亲河行动,支持基层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示范性植绿护绿、环保公益项目。
6.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自我保护、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7.推进全市共青团改革。统筹部署青联、学联工作,深化中学共青团改革,研究制定各项改革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8.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严格落实团员发展规划和发展细则。做好初中少先队和共青团衔接工作,加强团员日常管理和经常性教育。
9.充分履行带领职责,推动青联、学联、少先队和团属事业改革发展。加强青联、青企协工作。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理论研究和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推进少工委规范化建设。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74万元,比2021年增加0.46万元。
(二)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4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3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8.74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88.74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162.30万元,包括:(1)基本工资支出36.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2)津贴补贴30.08万元。(3)奖金45.87万元,(4)基本养老保险19.29万元,(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1万元,(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3万元,(7)住房公积金13.50万元。
2.公用经费26.43万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20万元。主要安排为:
1.行政运行5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万元。包括:
服务类4万元。其中:文件资料印刷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其他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通用设备30件,总价值11.84万元,家俱84件,价值10.07万元,无形资产1件,价值0.4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万元。实现如下绩效目标:
1.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主题团队日活动、先进典型宣传等引导青少年奋发有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2.开展更加丰富的活动,引导青年创先争优,组织青年参与到社会公益项目中。
3.切实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不断提高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
4.夯实基层团组织基础,提升团的基层组织活力,进一步扩大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严把入口关,进一步加强团干部、团员的队伍建设。
5.开展创业培训、婚恋交友、心理辅导、权益维护、法治教育等活动,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需求。
6.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法治知识宣传、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7.积极协调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分步实施,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发展和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
8.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实现志愿服务的便利化,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注册志愿者管理,大力推广运用“志愿汇”APP。
9.加强新媒体建设、管理,凝聚、培育新媒体骨干力量,入驻B站、腾讯视频号,形成“互联网+共青团”工作格局,策划制作形式新颖、贴近青少年的文化产品。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