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民主同盟鄂州市委员会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在民盟鄂州市全体委员会议和主任委员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和执行各级会议的决议。
2、加强与民盟中央、省委的联系,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
3、坚持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4、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5、为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6、负责机关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鄂州市委员会(简称民盟鄂州市委员会)为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设立1个机关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表2):2024年本年收入58.97万元,比上年增加9.76万元,增加19.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2024年民盟鄂州市委员会新增在职人员1人。
2.预算支出情况(表3):2024年本年支出58.97万元,比上年增加9.76万元,增加19.83%。其中:基本支出42.97万元,占总支出的72.87%;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27.13%。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9万元,占本年支出7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万元,占本年支出12.26%;医疗卫生支出3.45万元,占本年支出5.86%,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占本年支出4.9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0.7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民盟鄂州市委员会新增在职人员1人。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上级要求减少项目支出。
3.其他预算收支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64万元(表6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2.74万元,增加94.48%,增加原因主要是:2024年民盟鄂州市委员会新增在职人员1人。其中:办公费0.6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3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福利费0.92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4万元(表7),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100%。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1、2024年民盟鄂州市委员会新增在职人员1人;2、根据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调整预算额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4年民盟鄂州市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0.06万元,比上年减少0.94万元,减少9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按实际要求增加复印纸采购项目;二是与上年相比,减少了办公电脑采购项目。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06万元,主要是采购复印纸;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民盟鄂州市委员会占有通用设备7台,家具用具41件。2024年民盟鄂州市委员会现有国有资产总值为7.33万元,无计划处置资产,无计划新增资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民盟鄂州市委员会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目标,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加快推进我市“两区一枢纽”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市委、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成员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2024年预算安排1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民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以各类主题活动为载体,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注重基层管基层,着力抓细抓实,开展一些有民盟特色有影响力的活动,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包括新盟员培训2次,参政议政调研2次及以上,社会服务4次,新盟员培训人数60人以上,培训合格率95%以上。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95%以上。
效益指标:参政议政提案采纳率90%以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民盟鄂州市委员会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24年我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3.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