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省红十字会制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
2、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研究制定全市红十字会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3、开展救援、救护、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接受国内外捐赠,依法做好募捐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应急救护培训和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实施救援和救助。
4、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推动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与移植的动员、宣传、组织工作;推动人体遗体与器官捐献工作。
5、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和社区红十字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全力打造红十字公益品牌。
6、加强红十字运动宣传与传播,创新红十字知识宣传方式,提高红十字公信力和感召力。
7、在省红十字会支持下,做好博爱家园建设和社区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
8、做好湖北省红十字会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管理运行工作,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9、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和“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扶贫帮困工作。
10、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鄂州市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
鄂州市红十字会本级
2.鄂州市红十字会内设机构有:
(1)办公室(挂监事会工作部牌子)
负责理事会、监事会、执委会和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收发、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人事、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对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红十字会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和管理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负责监督理事会、执委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负责监督理事会、执委会执行有关决议情况;负责对财务收支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负责指导和监督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
(2)业务工作部
开展“三救”(救灾、救护、救助)、“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与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人道资源动员工作;负责省市共建的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运营有关工作。公益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3.部门人员构成
2023年年末我会人员编制数7个,实有体制内人员7名,退休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