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特色创优目标
(二)动态发展目标
(三)职能工作目标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负责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3.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4.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分办和督办工作。负责有关全市监督报道的回复督办工作。
5.负责对接、分解、下达省政绩目标考核指标,并督促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对接全省有关重要工作督查检查考核。
6.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动态管理和绩效考评。负责对全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情况、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综合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统筹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相关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初步意见。
7.负责各地各部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计划管理、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
8.负责工作效能监督,做好各地各部门工作效能相关事项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督查、考评结果运用情况的监督。负责对督查、考评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内控管理。
9.负责督查考评数据分析及绩效考评信息库建设,承担督查考评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督查考评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督查考评办公室部门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
2020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19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特色创优目标
一是在全省率先推行督考一体化运行新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督查考评治理模式。整合党委、政务督查和目标考核资源力量,实现督考合一,发挥最大效能。编制市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加强统筹规范、计划管理、审核备案和监督实施,推动变多头督查为综合督查、变多头考评为综合考评。出台督查效能考评办法,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各地各单位落地落实,确保督查工作争创全省一流。
二是在全省率先推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新机制,探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新途径。制定《鄂州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实施对标管理,建立目标指标考评体系,设立特色创优、共性基础、动态发展、效能评价四张考卷,设定难度系数和免检清单,加强动态考评管理,强化正向激励和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评指挥棒、助推器、风向标作用,推动各地各单位争先创优。
三是在全省率先推行互联网效能监督新机制,探索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新途径。依托12345热线一号通,构建“12345你呼我应”互联网效能监督平台,受理企业、市场主体和群众最急最怨最烦问题解决落实情况投诉,及时分办交办转办督办。聚焦重点热点难点,协同举办“电视问效”,以红脸出汗推动干部干事流汗。组织开展“效能大家评”活动,分地域评选营商环境最优和最差,分窗口单位评选服务效能最优和最差。
(二)动态发展目标
1.认真做好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等市委重要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汇总反馈工作,全年分季度开展督办督查,并向全市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市委推进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认真做好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交办工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加大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通报力度,按时按质完成批示、交办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认真做好年度省委有关重要工作检查考核迎检以及全市有关重要工作检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好全市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工作目标的分解、拟定、审核、下达以及动态跟踪等工作。
4.认真做好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事项的督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明确事项跟踪督办落实,每月或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办理落实情况。对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指示的事项开展督查,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认真做好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解立项和督办落实。对省政府交办我市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进行分办、督办,及时向主办单位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对我市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进行分办、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答复办理意见。
(三)职能工作目标
1.党委督办督查:负责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委专题会等市委重要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汇总反馈工作。负责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电视台等媒体及其新媒体对我市工作的批评建议的督查办理。负责网络舆情、《书记信箱》反映问题的督查办理。负责党群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计划管理、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
2.政务督办督查:负责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等市政府重要会议确定事项的分解立项、督促检查和汇总反馈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全市重点项目进度的专项检查督办。负责政府系统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分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市长热线、人民网留言、《市长信箱》反映问题的督查办理。负责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计划管理、审查备案和监督实施。
3.绩效考评:负责对接省政绩目标责任考核,分解下达省政绩目标考核指标,并督促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对接全省有关重要工作检查考核。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动态管理和绩效考评。负责对全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情况、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综合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统筹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相关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初步意见。负责对各地各部门内部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
4.效能监督:负责全市工作效能监督。负责组织指导行政(政法)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受理对行政(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过错的举报投诉,实施效能过错责任追究。负责对市委、市政府临时性重大工作跟踪问效。负责对督查和考评结果运用情况的监督。负责对督查、考评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内控管理。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9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96万元,项目支出410万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预算)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72万元,教育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7.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37万元;项目支出4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8.9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98.96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88.9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27.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7.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2.公用经费61.3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用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410万元。主要安排为:
1.机关综合业务工作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机关综合业务的建设,维持机关日常运转,开展办公室改造、档案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2.督查效能业务经费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督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行作风建设大监督,开展常态化作风评议等工作。
3.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业务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 综合协调和统筹实施全市综合考核,统筹省对我市的综合考核迎检等工作。
4.作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大监督、大考核,实现全市各方面工作提档升级进位等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2.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8.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万元、水电费0.76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2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租赁费1.44万元,印刷费0.7万元、咨询费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培训费2.1万元、工会经费5.03万元、福利费1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4.64万元。包括:
1.货物类12.08万元,其中:档案室建设等物品购置1.8万元;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7.28万元;电脑耗材、墨盒、硒鼓、复印纸等易耗品3万元。
2.服务类212.56万元,其中:邮电费1.2万元;印刷35.44万元;车辆保险、加油2万元;车辆租赁费用1.92万元;电视问效费用1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督查考评办公室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现有公务用车1辆,总价值17.9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0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