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八、附表
(一)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4.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5.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6.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
7.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8.组织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9.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产学研合作工作。
10.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外国专家管理,指导建设科技信息体系、生产力促进、科技对外交流、技术市场管理、技术需求等工作。
11.组织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12.指导、协调市直部门和各地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科技兴市(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党政领导科技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13.承担市科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奖励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局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包括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鄂州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为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总编制人数29人,在职实有人数30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其中:
1.市科技局本级机关。编制人数18人,在职18人,离休1人,退休20人;
2.市科技信息中心。编制人数7人,在职7人,退休14人;
3.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编制4人,在职5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科技创新20条”、市委全会重要精神,改进干部作风,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
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鄂州段)”建设为主抓手,以中科院沼山基地和中科鄂州量子工研院建设为引领,着力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平台;认真落实各项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以服务现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重点,不断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队伍;以引进社会资本为抓手,不断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低于20家,征集企业技术需求不少于10项,登记技术输出合同登记额6亿元以上,为鄂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具体措施
1.认真编制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新能源、光电信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和军民融合为方向,精心组织编制起草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我市融入光谷科技大走廊的规划,积极谋划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2.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抢抓“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向鄂州延伸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中科院沼山地下精密测量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促进鄂州中科量子工研院、华中师范大学创新研究院落户建设,大力扶持钙钛矿产业技术联盟建设,促进钙钛矿新材料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争取用最好的资源承接武汉外溢的国家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高端平台。
3.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全方位服务好三安光电、沃迪机器人、容百锂电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作用,引导鼓励企业组建创新团队,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数量。着力加快PET-CT、万度光能、武汉维视科技、中部医疗、武汉精微视达、拓材科技、赛格瑞、深紫外等等一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帮助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研院、光谷科学城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充分发挥华科大工研院、李时珍研究院建设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优势,集聚一批创新型人才,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形成一批示范性成果。
5.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组织企业参加创新项目路演、培训等“走出去、引进来”的活动,提升高新产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对外科技交流、科技人才管理、技术转移服务等方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进硅谷天堂等各类投融资机构来我市投资,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积极参与国家及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引导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开拓市场、申报专利等。落实各类人才政策,优化发展环境,让创新创业团队能安心在鄂州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4.17万元(含鄂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567.48 万元,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126.53万元,鄂州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5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17万元(含鄂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567.48 万元,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126.53万元,鄂州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50.1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3.3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4.17万元(含鄂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567.48 万元,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126.53万元,鄂州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5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17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增加133.3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支出64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9万元,教育支出0.7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9.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4.17万元(含鄂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567.48 万元,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126.53万元,鄂州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50.1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44.17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79.1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93.51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479.06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85.6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85.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165万元。主要安排为:
1.科技创新服务与运行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展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开放高端科技资源、展览展示活动,开展科技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活动,组织企业参加高交会、广交会、科技成果展、华创会等活动。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推进科技与经济相融合。优化创新环境,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对接高校资源,协调引进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来我市转化,形成生产力,加快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企业聚集。强化科技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2.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35万元,主要用于围绕“创新鄂州”开展系列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工作,加大对各区科技型企业的调研力度,通过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咨询,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范企业财务,增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发挥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作用,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建立研发中心,提高我市企业科技研发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3.部门网络建设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国家,省、市科技政策、法规及促进科技进步的发展规划、计划;发布国际、国内重大科技新闻,前沿技术、科技动态以及重要时事要闻等。
4.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2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省科技厅的相关安排开展系列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工作,更好的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与登记备案工作,组织科技型企业参加全省和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提升企业科研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水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7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计划1人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47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招商引资活动增多,预计公务接待次数增多,增加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本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要求,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按市财政标准执行。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次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工会经费5.53万元、福利费6.92万元、其他福利费12万元、教育经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9万元,离退休公务费2.29万元,离退休福利费7.6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6.4万元。包括:
1.货物类5.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
2.服务类11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印刷、出版3.5万元;会议费2.5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科技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占用办公楼一层,应急通信用车一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主要涉及如下方面:
科技创新服务与运行经费90万元,主要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组织企业参加高交会、广交会等活动3次以上,组织政策法规宣传2次,组织全市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加大争取国家、省对鄂州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资金1000万以上,做好市级项目资金的配套实施。形成鄂州科技企业的科研诚信系统,形成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监督惩诫的科研诚信体系,更好地引导、规范企业科研活动,为鄂州科技创新做好坚实的基础;
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35万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35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家。搜集企业技术需求不少于5项,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金额3.5亿元;
部门网络建设项目15万元从经济效益指标来说方便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减少企事业单位成本开支,从社会效益指标来说,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为广大市民提供各类信息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服务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成果转化、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25万元,完成2020年度鄂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完成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加计扣除”审核工作;完成2020年度技术合同登记省级指标额工作;完成全年技术合同登记总额不少于10个亿,登记项目不少于30项;完成科惠网信息采集省级指标工作;每年技术需求采集不少于30条,技术成果不少于30条,并在网上公示,同时组织企业参加各种技术对接会不少于5场次,搞好“湖北省鄂州市技术市场”的各项工作;完成科技局指派的其他科技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当年新增研发投入6000万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新增15亿以上。
(二)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