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
1、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2、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3、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4、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17个二级预算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土肥站、市植保站、市种子管理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蔬菜生产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生猪定点屠宰队、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市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设16个职能科室:秘书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科、经管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建设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教与信息科、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机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共计定编28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参公事业编制97人,公益一类编制143人,其他编制12人。财政供养人数463人,其中在职人员24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18人,其他人员3人。
四、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将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抓落实,紧扣城乡融合高质量抓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抓推进,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用新时代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展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鄂州担当。
(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一是推进粮食稳产优产。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保27万吨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按照生态农业、全域旅游定位,对接武汉城市圈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三精农业”。按照“调减大路菜、发展优质菜、拓展特色菜”的思路,打造一批蔬菜标准化现代园区、标准化优质特色蔬菜基地和绿色优质出口型蔬菜基地。建设精品花卉苗木基地,激活“美丽经济”。调整水产养殖布局和品种结构,力争新增“虾稻共作、稻渔种养”面积1,2万亩。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进一步壮大油菜产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做好保供稳价。三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行动,着力破解一批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绿色生态和高质高效技术进村入户,力争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4%。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力争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四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力争全市农民合作社总量较2019年增加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10人。
(二)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进一步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亿元产业,培育产值过亿元的龙头企业4家。二是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深入挖掘拓展“农业+”功能,支持发展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休闲康旅服务业。打造和推介蒲团荷花节、段店江滩油菜花海和以涂家垴镇为重点的环梁子湖全市五条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轴线等一批休闲农业名牌项目。以“三乡工程”为载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物流资源,借助大型电商平台和新零售企业,推进武昌鱼、胡柚、蓝莓等特色产品抢占中高端消费市场。三是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重点培育“两品一标”产品10个,把“两品一标”产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四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紧密围绕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着力引进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文化创意和康养医疗等领域项目,不断提升产业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和引领力。
(三)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全面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推动《鄂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落地落实,打造“鄂州样板”。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推进1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61个整治村建设,打造“沿江、沿湖、沿山”美丽乡村示范带,着力建成一批江南美丽田园乡村。广泛开展乡村文脉保护传承行动。二是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推进“厕所革命”,确保高质量完成51847座农村户厕、580座农村公厕建改任务,建立完善“厕所革命”管护机制,做到管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开展河湖港湾、村湾和道路沿线绿化大行动。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整治,加快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推广投入品减量化和清洁农业生产模式。力争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和94%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四是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投资1.5亿元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宽带进村积极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县乡行政服务向行政村延伸。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活乡村发展活力。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维护好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规范转包、入股等方式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途径。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拓宽集体资产量化范围,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三是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政策与技术支撑。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继续推动出台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和意见。引导职业农民、新型经营主体、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人员投身农技服务,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农业农村安全。一是抓好农业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科学研判灾害形势,强化灾情调度和应急准备。突出科技抗灾、技术减灾,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二是毫不松懈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严防死守、外堵内清”的总体要求,落实好“一个封住、七个管住”等防控措施;整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创新金融贷款担保方式,畅通养殖场户贷款渠道,落实贷款贴息政策,促进养殖场扩大产能。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开展禁限用农药、“瘦肉精”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三农”工作能力。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三农”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二是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深化农业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强农业综合执法,切实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推动“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深抓细抓各项措施,严监管转作风促实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聚焦资金分配、招标投标、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吃拿卡要、权力寻租。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73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5.84万元,事业收入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6万元,其他收入160.2万元。(因本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和人员构成调整,无法与2019年预算进行对比。)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3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6.04万元,项目支出2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98万元。(因本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和人员构成调整,无法与2019年预算进行对比。)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9.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5万元、农林水支出385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7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3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16万元、项目支出2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9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预算4245.8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245.84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999.8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382.74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3335.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1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遗嘱生活补助费等。
2.公用经费617.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职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246万元。主要安排为: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2.病虫害控制5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农产品质量安全7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4.执法监管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的支出。
5.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政策与改革方面的支出。
6.农村公益事业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项目技术服务方面的支出。
7.其他农业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农、牧、渔等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8.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9台。因本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和人员构成均调整,相关数据无法与2019年预算进行对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该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97万元、印刷费13.82万元、咨询费3.9万元、手续费1.4万元、水费7.34万元、电费19.29万元、邮电费17.78万元、物业管理费22.43万元、差旅费39.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11.6万元、租赁费1.1万元、会议费15.7万元、培训费31.96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被装购置费1.3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8.7万元、工会经费44.15万元、福利费55.17万元、其他福利费10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41万元、离退休公务费12.18万元、离退休福利费39.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2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4.02万元。包括:
1.货物类21.88万元。其中:办公易耗品1.13万元;印刷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95万元;车辆加油7万元、其他商品5万元。
2.服务类12.14万元。其中:办公服务0.98万元;印刷服务5.04万元;邮电费1.68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44万元;车辆保险与维修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193平方米,实有公务车辆9台(其中纳入财政编制5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应达到如下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监测预算70万元。重点保障我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用药、用肥等生产情况进行监管,对禽蛋、猪肉等畜产品进行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
2、畜牧发展专项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开展6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应免畜禽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80%以上;二是开展禽流感等疫情监测,有效控制疫病传染;三是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四是动物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确保2020年度家畜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五是开展动物卫生检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六是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执法,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3、渔政执法运行项目预算60万元。主要是通过渔业装备运行的手段,严厉打击我市渔业水域的非法捕捞行为,确保我市在2020年的长江禁捕、水生生物养护、长江大保护、渔业安全监管等工作顺利进行,为我市生态渔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