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2020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鄂州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鄂州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统筹发展、组织协调全市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市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3.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市级各部门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市直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3)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地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可主导地位的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政府部门、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它事项。
5.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8.与区政府共同领导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区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级审计机关违反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全市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市审计信息系统。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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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鄂州市审计局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鄂州市审计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40名;财政供养人数79名,其中:在职44名,退休人数35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聚力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加强对厕所革命建设管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坚持依法审计,注重揭露和查处违纪违法,滥用职权、贪污浪费、毁损资源、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问题。深入贯彻 “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落实好省厅《指导意见》和“六个统一”,把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结合起来,坚持客观求实、审慎包容,严格区分、慎重对待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我市“三城一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审计重点,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继续实施扶贫审计。与此同时,坚持执审为民,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关注民生;做好结对帮扶村扶贫工作,加大驻村工作力度,将精准脱贫工作做细、做实;并根据组织部门委托,认真开展部门(单位)和乡镇等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并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鄂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聚力财政资金等公共资金监督,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手段,推进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市直一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统筹整合市、区两级审计力量,采取“上审下”与“交叉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的同时,更关注其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安全性,促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聚力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监督,重点对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项目建设和全市中介机构政府投资项目质量情况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关注专项资金计划、拨付、管理使用情况,揭示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建设效益不佳、目标任务完成不实等问题,严肃查出截留挪用、套取骗取、贪污私分、损失浪费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和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7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2.7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37.11万元,主要原因:奖励工资纳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71万元,项目支出35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37.11万元,主要原因:奖励工资纳入预算。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审计事务)、审计业务、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干部教育、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购置费、教育经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务费、其他补助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投资审计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2.7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372.71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022.7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80.04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879.1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42.6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购置费、教育经费。
(二)项目支出350.00万元。主要安排为:
1.100.0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
2.25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29.1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86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6万元、印刷费0.88万元、水电费16.56万元、物业管理费13.20万元、日常维修费2.20万元、会议费1.20万元、培训费7.59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工会经费11.53万元、福利费14.41万元、其他福利费2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10万元、离退休福利费8.40万元、离退休公务费2.6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鄂州市审计局共有国有资产843.36万元。一是房屋面积3687.84平方米,价值628.29万元;二是车辆数量1辆,价值19.77万元;三是通用设备数量110个,价值174.00万元;四是家具数量149套(个),价值21.3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0万元。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
1.审计业务费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费。项目总体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维护国家利益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推进审计理念的不断进步;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环境与效益、国有资金资产安全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地区、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提高效益;进一步深化审计管理,正确处理审计成本与保证审计质量的关系,推进审计效能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人、法、技”建设,推进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进一步重视审计成果转化,积极争取领导和被审计单位的大力支持,推进审计监督在服务领导决策、促进部门和单位管理等方面作用的更好发挥。
2.投资审计工作经费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费。项目总体目标:以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工程质量隐患、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腐败行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国家宏观政策贯彻落实,推动科学决策和深化改革。
3.审计购买社会中介服务经费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费。项目总体目标:要健全整改机制,压实领导责任。审计即要查已病,更要防未病。审计查处问题只是手段,促进问题整改、堵塞漏洞和规范管理才是目的。审计要在精、准、深、实上下功夫,揭示问题要有深度,审计结果要精准,对工作的推动要深化,促进整改要有实效。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