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决算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11-13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系统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一、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主要污染物排污交易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各区(开发区)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五)负责提出我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案及规模、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对市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政策和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和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九)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本市环境科技成果,负责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十二)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全市涉外环境保护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四)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拟订并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城乡一体化环境保护工作。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机构6科1室:办公室、审批科、规财科、总量科、污染防治科、法制科、生态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由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鄂州市鄂城环境监理站、鄂州市华容环境监理站、鄂州市梁子湖环境监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属于省市双管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总编制人数10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其中: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5人)。在职实有人数1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1),财政供养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退休54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9年收入总计506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6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7万元,其他收入712.48万元。

  (二)2019年全年支出4229.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71万元,占支出的27.87%;项目支出3050.75万元,占支出的72.13%。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5060.9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619.94万元,增长47.0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019年全年支出4229.4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51.4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4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6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7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88.4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2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3388.48万元,比上年增加147.5万元,增长4.6%。具体情况如下: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82.5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水质自动建设、农村污水设施运维、污染源普查等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1132.32万元,占决算总额的33.42%。其中:

  人员经费1016.0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75万元。

  公用经费116.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行政运行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2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35,减幅0.3%。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56万元、印刷费11.26万元、水电费11.76万元、邮电费5.07万元、物业管理费1.69万元、差旅费7.9万元、维修维护费0.76万元、会议费1.54万元、培训费8.4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劳务费6.29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11.93万元、福利费15.66万元等行政运行开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9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监测业务车辆5台,特种车辆2台。主要用于环保监督监管、执法检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系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市级项目11个,资金1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大部分下拨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将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更好的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评价得分:96.68,支出绩效为优。

  附: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19反映市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例如: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100%完成农村环境整治187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二是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标准GB 18918-2002或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三是完成每月至少一次系统的水管网、沟地的清掏和维护,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更新,人工湿地植物收割;水质监测达到每季度监测一次;四是改善了新农村居民居住环境;五是为建设生态鄂州、绿色鄂州做出贡献。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优良。

  附:2019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使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的规划规划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管理,更加合理安排和运用好财政资金,更好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让我们更好的在以后的预算执行中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为环保事业做出更大成绩。

  下一步针对项目绩效工作我们将积极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 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金额2464.23万元。主要为货物类、服务类采购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5万元,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77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的行为。

  (二)公务接待费1.26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26批/次共216人。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增长了0.45万元,增幅35%,主要是本年各类专项检查和调研等接待活动较上年有增加,但是我局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力行勤俭节约。

  (三)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4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一致,增降幅0%,主要原因:无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4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增幅8%,主要原因:本年各类专项检查及调研活动用车等较上年有增加,车辆因运行而产生的维护用油等相应增加,但我局一直坚持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努力降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2019年公务车保有量2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80.7万元。上年结转13.23万元,本年支出为0,年末结转293.9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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