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日期:2020-02-10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鄂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州办文〔2019〕27号)精神,设立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鄂州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共设14个科室:(一)办公室。(二)人事教育科(宣传科)。(三)财务科。(四)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五)健康鄂州建设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六)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七)医政医管科(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九)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十一)老龄健康科。(十二)中医科。(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十四)行政审批科。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等机构。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市三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市公立医院事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市血吸虫病防治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和市精神卫生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编制2081人,其中:机关编制39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037人;2019年部门实有人数3198人,其中:机关在职人员32人、工勤在职人员5人、事业在职人员3161人(参公管理在职24人、财政补助2015人、经费自理1122人),离退休人员169人,其他人员22人,遗属人员3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工作。

  (二) 推进健康鄂州建设。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新生儿相关指标好于省下达指标任务。

  (三)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短板,提升市级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危急重症救治五大中心建设。

  (四)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市儿童医院建设,规划建设中心医院临空经济区新院区。

  (五)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每千人口床位数控制在6.0张以内,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85人。

  (六)完成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七)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建设。稳定村医队伍,落实村医待遇。

  (八)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公共场所健康监测与消毒执行情况制度监督。

  (九)积极推进“三救、三献”工作,组织动员义务献血不少于7000人次,完成采集造血干细胞100份,全面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完成红十字救护员培训120名。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782.72 万元(委机关2852.6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493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65.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7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16.02 万元,主要原因:同级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同比上年有较大涨幅。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782.72 万元(委机关2852.6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493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9.72 万元,项目支出 14503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3,516.02 万元,主要原因: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均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8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1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87.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455.26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3.1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379.8万元、资本性支出1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65.72 万元(委机关2138.6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3927.0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6065.72万元;上年结转 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259.72 万元(委机关989.6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2270.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10.66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 2787.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3.18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和生活补助 。

  2.公用经费 469.06 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12806万元(委机关1863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0943万元)。主要安排为:

  1.94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卫生健康事务管理 。

  2. 105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公立医院管理事务中心医疗事务管理中心。

  3.3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其他卫生健康事务管理。

  4.26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其他卫生健康事务管理。

  5.2545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中心医院公立医院补助。

  6.1496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补助。

  7.852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三医院其他专项性公用支出 。

  8.145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专业设备购置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补助。

  9.1083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公立医院补助

  10.1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公立医院管理事务中心公立医院补助。

  11.4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业务运行补助。

  12.541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3.252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飞鹅、怡亭铭、西山、凤凰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差额补助。

  14.2276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补助。

  15.37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血吸虫病防治所公共卫生补助。

  16.105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补助。

  17.53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治机构工作补助。

  18.207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中心血站采血机构工作补助。

  19.94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于主城区全年每日开展生活饮用水日常水质监测。

  20.81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和病人生活救助金及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和耐多药患者筛查。

  21.204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卫生健康委本级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补助。

  22.280万元,主要用于鄂州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25.3 万元(委机关4.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20.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41万元,增长1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3.8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1.5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无增减,与2019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5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学会办增加一台公务车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449.06 万元(委机关134.14万元,所属预算单位31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17万元、印刷费4.75万元、电费17.23万元、咨询费1.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2.91万元、邮电费20.97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37.16万元、维修(护)费6.63万元、会议费13.19万元、培训费29.11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劳务费9.9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36.35万元、福利费45.46万元、其他福利费85.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44万元、离退休福利费28.97万元、离退休公务费4.5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2、资本性支出12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7319.66万元。包括:

  1.货物类6947.91万元。其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7万元、市中心医院2295万元、市中医院1173.5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329.01万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15万元、市血吸虫病防治所5万元、市精神卫生中心1000万元、市中心血站120.4万元、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1万元、计划生育协会2万元。

  2.服务类219.25万元。其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92.25万元;市疾控中心53万元;市急救中心25万元、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9万元、市血防所12万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10万元、市中心血站18万元。

  3.工程类152.5万元。其中: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30万元、市中医院12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国有资产总额1885.76万元,累计折旧248.0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净值147.01万元、车辆净值15.6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净值16.89万元。

  市中心医院办公用房4894.83平方米,价值371.38万元,业务用房53561平方米,价值58707.10万元。

  市中医医院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医院房屋总面积39572.27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39864.27平方米,房屋总值7435.98万元;车辆5台,其中:轿车3台、救护车2台,总值137.07万元;专业设备2306台套,总值8878.25万元。

  市三医院固定资产总计841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5293万元,专业设备2621万元,一般设备451万元,其它固定资产49万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有资产总额4662.19万元,累计折旧2632.55万元,其中:房屋净值1326万元、车辆净值39.74万元、专用设备净值599万元。

  市妇幼保健医院房屋及建筑物面积为18354.53平方米,专用设备6234.2万元,医院共有5台车,其中救护车2台。

  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固定资产原值476.40万元,累计折旧415.53万元,净值60.86万元。其中各项资产净值:通用设备29.80万元;车辆5.25万元;专用设备15.5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类10.22万元。

  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有1辆公务车,通讯设备1套,无房产。

  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无房屋面积,公务用车一台,无专用设备。

  市中心血站现有专用采血车及送血车共8辆,专用设备20台套.

  鄂州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业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1辆。

  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房屋净值191.24万元。

  市精神卫生中心办公用房3875.80平方米,业务用房8185.70平方米,总价值2376.00万元。2019年实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业务专用救护车1辆,价值26.00万元。

  市计划生育协会固定资产 4.9万元,无办公大楼。

  市血吸虫病防治所车辆1辆,金额34.5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金额57.3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系统各单位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并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计划生育服务、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开展重点评价。以及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公司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进行了分类量化考评,各项指标绩效评价结果较为理想,二是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进行监控,确保目标实现,三是完善报告制度,提高规范性。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782.72万元,现对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如下:

  1、公立医院补助7426万元,用于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予以补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建立完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取消药品加成补偿1000万元,用于补偿2019年市直五家公立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市优抚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后亏损、物价补偿及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核实工作,继续由聘请的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完成,审计结果作为对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补偿依据。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行经费2125万元,非税收入支出预算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改革”顺序安排,优先保障疾控机构正常运转,其次用于安排疫苗接种、冷链、健康检查等业务活动的支出。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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