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负责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起草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实施和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房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产市场秩序。拟订房产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5、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及其配套管网、园林绿化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和组织实施。统一指导城市综合管网工程建设。
6、指导和规范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制度规范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建筑业、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开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企业对外拓展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业务。
8、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地方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质量投诉处理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拟订建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管理。负责城市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施工图审查及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
11、负责全市燃气应急保障、特许经营管理。组织拟订燃气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燃气的经营与服务、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工程建设等监督管理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开发服务、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13、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和协会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共有15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城市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村镇建设科、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决算共有13家单位,包括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鄂州市住房服务和保障中心、鄂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鄂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管理站、鄂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鄂州市城建档案馆、鄂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鄂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鄂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鄂州市房产交易所、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鄂州市房产执法大队。因机构改革,增加鄂州市住房服务和保障中心、鄂州市房产交易所、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鄂州市房产执法大队5家单位,减少鄂州市地震局1家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人数19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事业编制110人。2019部门决算实有人数309人,在职人员233人,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5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688.05万元,比上年3188.88万元增加3,499.19万元,增加10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9.51万元,占收入的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万元,占收入的20%;其他收入593.05万元,占收入的9%;事业收0.5万元。
(二)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33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7.64万元,占支出的75%;项目支出1655.09万元,占支出的25%。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5536.77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万元,教育支出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3.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9万元,其他支出44.1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752.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3.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5.63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662.03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总收入6688.0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499.19万元,增加91.13 %,主要原因是:2019年鄂州市机构改革,原城建委与房产局合并,增加原鄂州市房产管理局、鄂州市房产交易所、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鄂州市房产执法大队5家决算单位;减少鄂州市地震局1家决算单位。
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总支出6332.7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343.28万元,增加83.9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421.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59.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鄂州市机构改革,原城建委与房产局合并,增加原鄂州市房产管理局、鄂州市房产交易所、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鄂州市房产执法大队5家决算单位;减少鄂州市地震局1家决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6094.5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5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35.00万元。支出决算5407.48万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4666.60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万元,教育支出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4.42万元,比 2018年增加1826.79万元,增加70.59%。主要原因是2019年鄂州市机构改革,原城建委与房产局合并,增加原鄂州市房产管理局、鄂州市房产交易所、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鄂州市房产执法大队5家决算单位;减少鄂州市地震局1家决算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9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3.791万元,增加54.14%。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支出5.9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支出。
2、纪检监察(项)事务4.8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1.2万元。主要用于派驻本部门纪检组公用经费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支出17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9.54万元,完成本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60.44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9万元,增加124.22%。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项)支出 23.74 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3.21万元,增加79.7%。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69 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0.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支出(项)支出235.01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30.14万元,增加124.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52.97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84.68万元,增加124%。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0.11 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0.14万元,增加25.37%。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02.86 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74.54万元,增加263.2%。
(五)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支出3673.54 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1436.96 3342.15万元,增加64.25%。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项)事务3586.96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1558.8万元,增加76.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务管理。
①行政运行(项)支出1405.59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412.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
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2181.38 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1252.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③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31.58 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116.8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31.58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116.84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市场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④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55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类)支出20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七)节能环保(项)支出4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八)住房保障(项)支出275.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发放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补助等。其中:
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5.16万元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7.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发放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补助。
②住房改革支出172.62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3752.39 万元,比上年增加1760.14万元。增加88.35%,占决算总额的85%。主要原因是2019年鄂州市机构改革,原城建委与房产局合并,增加原鄂州市房产管理局、鄂州市房产交易所、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鄂州市房产执法大队5家决算单位;减少鄂州市地震局1家决算单位。其中:
(一)人员经费3123.7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123.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三)公用经费311.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资本性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313.05万元,占决算总额的 0.08%。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34.68万元;印刷费支出6.72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支出0.71万元;电费支出12.98万元;邮电费支出32.25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17.37万元;差旅费支出11.66万元;专用材料费16.31万元;委托业务费4.39万元;维修(护)费支出2.78万元;会议费支出0.48万元;培训费支出18.23万元;劳务费支出4.41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1.83万元;福利费支出4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7.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1万元。
窗体顶端
2019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332.01万元减少18.96万元,降低6.1%,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部门内部压缩一般公务开支,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取得成效。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合计5939.21万元。其中房屋10558.24平方米,2092.1万元;车辆12台,166.33万元,在建工程2953万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2.03万元,重点项目2个。主要用于建筑市场行业管理、工程档案保管服务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筑市场执法管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据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对建筑市场中违法行为的查处,促进了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安全生产专项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据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对燃气和建设工程违法行为的查处,保障燃气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从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我局制定了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在年度工作中积极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我委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法纪法规及部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各项经费的使用按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合理合规使用,并与履行部门职能及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密切结合,为我委履行工作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持。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418.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5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 “三公经费”支出23.23万元,比2018年增加9.89万元,增加74.14%。主要原因是2019年鄂州市机构改革,原城建委与房产局合并,增加原鄂州市房产管理局、鄂州市房产交易所、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鄂州市房产执法大队5家决算单位;减少鄂州市地震局1家决算单位。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7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78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2019年因公出国1人。
(二)公务接待费用 1.68 元,比2018年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接待次数减少。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25次,21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7万元,比2018年增加4.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7万元,比2018年增加4.9万元。上升45.07%。201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3.06万元,比上年增加993.06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行政审计平台和亮化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反映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通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通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3、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事务行政运行:反映城乡社区管理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行政单位末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共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