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02-01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收支增减变化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管理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7、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及下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3个二级单位为:鄂州市防震减灾中心、鄂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鄂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1、鄂州市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57人(本级32名,防震减灾中心6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15名,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数4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2人(均为局机关人员),公益一类编制人数25人(防震减灾中心6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15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4人)。

  2、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45人(在职行政实有人数27人,在职公益一类实有人数13人,在职其他在编实有人数5人),退休实有人数13人,新招录人员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重要工作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

  (一)多点发力,着力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一要常态化推进三年行动。对照29个专项方案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压实责任;采取自查与检查、抽查与督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认真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限期销号归零。二要常态化推进专项整治。结合全国各地的事故教训、结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重点开展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三要常态化推进严格执法。对重大问题、重点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四要常态化推进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月、宣传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应急管理全天候、全时段宣传,并高质量抓好三类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多策并用,着力完善大应急体制机制。一是健全市应急委员会运行机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完善指挥通讯系统、视频系统、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设横向、纵向信息互联互通。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管理。积极探索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处置程序的科学规律,加强对值班纪律和值班制度的监督检查。

  (三)多措并举,着力形成大减灾良性互动。一是立足“防”,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发挥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有效应对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灾后救助工作。二是立足“抗”,完成自然灾害防范工作预案修订工作,建立重点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应对机制。三是立足“救”,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作用,及时采购、调拨、下发应急救援物资。四是立足“减”,加强监测预警,有效落实防御措施,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力量准备。

  (四)多方着手,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强力推进国家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中心及集配中心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扶贫驻点村“综合减灾示范村”创建工作;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加快我市专家能手型人才成长;在全系统开展爱岗敬业教育,不断增强应急人的职业荣誉感。

  三、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0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09.11万元。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0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35万元,项目支出624.76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万元,用于应急系统网络运维保障;教育支出5.17万元,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8万元,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卫生健康支出45.95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农林水支出27.1万元,用于防汛物资补充、设备维修维护、水毁隐患整治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4.92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98.81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各项职能的运行、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等。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84.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6.5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公用支出127.8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24.76万元(其中:运营维护类项目230.48万元、民生保障类项目207.41万元、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186.87万元)。

  (三)收支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招录了两名公务员;二是根据近两年项目执行情况和部门工作安排,对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09.1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414.35万元,上年结转94.76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884.3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56.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

  2、公用经费127.8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交通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能正常运转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624.76万元。主要安排为:

  1、安全生产监管专项186.87万元,其中,本年预算为179万元,上年结转7.8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管、危险化学品监管、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矛盾调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的运行(包括日常办公所需经费、制证费、考评费、考试设备维护费、上缴省厅考核费等)等职能工作。

  2、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专项140万元,均为本年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等工作。

  3、应急管理专项184万元,其中,本年预算为171万元,上年结转1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租赁、救援装备设备运行维护、货物调运费、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应急宣传教育等。

  4、其他上年结转73.8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补充、设备维修维护、水毁隐患整治、救灾物资储备、应急系统网络运维等支出。

  5、防震减灾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工作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8万元,下降41.39%: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组织出国交流访问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车辆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万元,项目支出23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7.9万元。包括:

  1、货物类 10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7万元;办公类货物购置3万元。

  2、服务类47.9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19.5万元。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14.4万元,会议费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窗体顶端

  截止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台,其中安全生产执法支队2台,防震减灾中心1台;防汛应急抢险车4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预算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0.8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监管专项186.87万元,绩效目标是: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委会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督查巡查实效;稳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补齐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深入推动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基层有关部门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坚决防范和遏制化工重特大事故;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源头管理,构建完善化学品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安全工作,提高城市安全水平;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专项140万元,绩效目标是: 通过开展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宣传、培训,增加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逐步提升,因灾损失明显减少,无重大责任事故。

  3、应急管理专项184万元,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完善队伍的应急指挥体系、预案体系、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灾情获取和快速研判体系、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应急人员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4、防震减灾专项40万元,绩效目标是:通过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工、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救灾能力。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5.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9.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