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0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和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工作。

  3.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烈属等服务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4.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

  5.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6.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全面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打造“办事优化、服务优质、评价优良”“三优”品牌为抓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退役军人满意度为根本目的,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争创全省一流烈士纪念园、争创全省信访最平安市州为奋斗目标,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为全市“两区一枢纽”建设贡献部门力量。

  (一)抓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全省一流烈士纪念园、全省信访最平安市州“三个创建”,展现部门精彩。

  (二)补齐信息化建设、一事联办、服务中阻梗“三个短板”,提升服务质效。

  (三)巩固思想引领、就业创业帮扶、优抚优待“三个成果”,强化保障功能。

  (四)对标办事优化、服务优质、评价优良“三优”品牌,锻造一流队伍。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教科、优抚科、安置科、权益维护科、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7个科室组成。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共由5家预算单位构成,分别是: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鄂州市光荣院、鄂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鄂州市优抚医院、鄂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实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人,公益一类事业人员2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5人;遗属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6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0.35元,占收入的87.9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83.05万元,占收入的12.06%。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63.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628.03万元,占支出的11.09%;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4.89万元,占支出的1.68%;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940.47万元,占支出的87.23%。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72.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6.3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566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3.04万元,减少5.71 %,主要原因是:上下年预算口径变化,2023年预算要求对区转移性项目不列入部门预算,由财政部分代列。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566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3.04万元,减少5.71 %,主要原因是:上下年预算口径变化,2023年预算要求对区转移性项目不列入部门预算,由财政部分代列。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663.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0.35万元、上年结转68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总预算5663.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61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50.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63.4万元。比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减少343.04万元,减少5.7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1.99万元。基中:事业单位离退休55.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1.76万元;抚恤支出2389.08万元;退役安置支出1276.33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889.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710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239.6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4.1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188.2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50.3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0.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2.9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76%。其中:

  (一)人员经费628.0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572.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3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4.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4.8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68%,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4.5万元,咨询费1.3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1.26万元,电费2.06万元,邮电费1.6万元,取暖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1.1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5,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38万元,福利费33.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预算的85.79万元增加9.1万元,增长了10.6%。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预算增加了2人,一般公用经费和福利费、工会经费等预算均比上年有所增长。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3499.1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8675.84平方米,原值1892.03万元;专用设备186台;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原值78.0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40.47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现对具体项目作以下说明:

  1、春节慰问9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部队、慰问重点困难优抚对象,慰问优抚事业单位,慰问基层边海防官兵家庭,慰问立功受奖官兵家庭,慰问重大灾害或疾病的受害退役军人和先进个人等。

  2、八一慰问75万元。主要用于“八一”建军节慰问部队,慰问重点困难优抚对象,慰问优抚事业单位,慰问基层边海防官兵家庭,慰问立功受奖官兵家庭,慰问重大灾害或疾病的受害退役军人等。

  3、 “两参”在岗人员“两个补齐”60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4、优抚对象抚恤配套费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5、优抚对象解“四难”保障10万元。主要用于缓解优抚对象家庭困难,提高优抚对象幸福感、满意度。

  6、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运转保障1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运转,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优抚对象,促进军民团结。

  7、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9.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等。

  8、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货币化安置化安置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创业。

  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两金缴纳、体检105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医疗保险费的发放。

  10、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的问题。

  11、大学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384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从鄂州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按照相关文件标准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12、权益维护90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13、军转干部行政经费137万元。主要用于征订省厅要求的杂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费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费、接收军转干部单位经费。

  14、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8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出。

  15、优抚对象医疗残疾军人医保118.26万元(上年结转)。主要用于帮助市直管理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

  16、双拥模范城创建经费260万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开展系列双拥创建活动,确保2024年鄂州市在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的基础上,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17、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684万元。主要用于下岗失业军转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内退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下岗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养老费与医保费(单位应缴部分)补助、医疗门诊特殊救助金、体检费、最低生活困难补助、重要节日慰问金、个案帮扶与救助金、中省驻市企业军转干部“补差”及工作类费用等。

  18、零散烈士墓搬迁40.79万元(上年结转)。主要用于对区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整修,实现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

  19、2022年供养老人生活及医疗补助50.32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及医疗经费开支。

  20、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资金7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9万元,本年预算378万元)。 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所需人员经费,以及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嘱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等。

  21、军休管理机构补助经费6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5万元,本年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同时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22、优抚对象短期疗养171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短期疗养,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生活补助等。

  23、公立医院补助经费860.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医院购置医疗专用设备。

  24、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筹募,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业务培训,复退军人信息采集,光荣牌、优待证发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9.92万元。包括:

  1.货物类13.92万元。主要用于复印纸的集中采购支出和办公设备零部件采购支出。其中局本级10万元,军休所0.6万元,光荣院3.32万元。

  2.服务类26万元。主要用于印刷服务支出。其中局本级2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6万元,比2022年预算的1.56万元增加了6.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所属的两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2辆公务车辆,在2022年没有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预算的0万元增加了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没有填报此项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10万元,与2022年的1.16万元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2年预的0.4万元增加了5.6万元。主要原因是系统内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没有移交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预算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与2022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2年预的0.4万元增加了5.6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鄂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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