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0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预算编报说明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鄂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州办文〔2019〕27号)精神,设立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鄂州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共设14个科室:(1)办公室。(2)人事教育科(宣传科)。(3)财务科。(4)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5)健康鄂州建设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7)医政医管科(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8)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9)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10)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11)老龄健康科。(12)中医科。(13)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14)行政审批科。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等机构。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部门预算单位共14家,包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市三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市公立医院事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预算编制230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0人、工勤编制5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非参公事业编制2080人;2022年末部门在职实有人数340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在职人员22人、非参公事业在职人员746人;经费自理在职人员2598人。离休人员2人、遗属人员6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 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

  (二)全力抓好新冠感染救治。特别是加强重症能力建设和“五大中心”建设,做好医疗物资储备。

  (三)统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

  (四)持续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加快推进鄂州市医疗集团“六统一”建设和区级医疗联合体建设,巩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五)坚定实施“健康鄂州”战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六)聚力“老幼妇女”健康服务,继续抓好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抓好城镇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保障母婴安全。

  (七)扎实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推进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医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内伤伏气致病”学术流派建设。持续开展“323”健康问题中医药防治工作。加强市级中医医联体建设。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

  (八)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以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

  (九)持续推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公卫补短板项目建设。

  (十)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

  (十一)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优化医疗行业营商环境,继续推行医疗卫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十三)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法办案。

  三、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784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96.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54744.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4426.69万元,主要原因: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结转到2023年。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84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39万元,项目支出83418.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4426.69万元,主要原因: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结转到2023年。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56.9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74万元、其他支出50184.7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09.4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698.9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909.2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477.67万元、资本性支出50570.18万元、其他支出35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7841.4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96.52万元、上年专项结转54744.91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87841.4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56.9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74万元、其他支出50184.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140.89万元,其中:市级经费拨款24436.6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8659.86万元,上年结转4044.3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786.14万元,上涨35.77%。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423.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894.64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3409.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5.2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生活补助、津贴补贴和遗属补助等 。

  2.公用经费528.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32717.5万元。主要安排为:

  1.市卫生健康委本级5261.59万元,包括:卫生信息化维护经费121.26万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经费300万元、计生利益导向及管理费60万元、考试考务费28万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经费100万元、卫生健康行政运行经费2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301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63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96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结转14.33万元;

  2.市公立医院事务中心1911.3万元,包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远程诊疗运行补助100万元、取消药品加成补助项目1000万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801.3万元;

  3.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33万元,包括: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10万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3万元、基本公卫第三批中央补助资金结转10万元、办公室运行经费10万元;

  4.市中心医院6163万元,包括:鄂州市重点及一般保健对象体检经费50万元、非税收入90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1537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市级补助176万元、鄂州市医疗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外交流50万元、公立医院补助经费3990万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7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

  5.市第三医院915万元,包括:日元贷款偿还本金15万元、雷山医院运行维护经费100万元、公立医院运行补助800万元;

  6.市中医医院1512万元,包括:公立医院运行补助1316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196万元;

  7.市妇幼保健院1480万元,包括:公立医院运行补助1122万元、计划生育服务省级补助350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省级补助8万元;

  8.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440.58万元,包括:疾控中心运行经费7806万元、艾滋病防治54万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94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362万元、结核病防治15万元、日元贷款23万元、血吸虫病防治37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1523.8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转431.76万元、职业病防治(省级结转)53.9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结转17万元、春节慰问经费23万元;

  9.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424.4万元,包括:   2022年第一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1.4万元、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监测8万元、卫生健康监督综合执法经费100万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25万元、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60万元、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200万元、第三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转30万元;

  10.市中心血站1292.39万元,包括:无偿献血能力建设622.86万元、采供血专业设备购置556万元、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结转30万元、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结转83.53万元;

  11.市急救中心60万元,包括:急救中心运行经费60万元;

  12.市精神卫生中心2150万元,包括: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治救助经费1000万元、精神卫生中心运行经费1000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150万元;

  13.市计划生育协会385万元,包括:免费避孕药具采购项目40万元、避孕药具管理及发放项目10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心理援助10万元、优生优育进万家5万元、暖心家园5万元、改制企业职工计生奖励315万元;

  14.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689.24万元,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收支差额252万元、中央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50万元、家庭医生服务签约资金200万元、爱国卫生运行4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租金47.24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2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3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1.5万元、水费5.74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10.7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差旅费13.4万元、维修(护)费5.8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64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42.92万元、工会经费57.98万元、福利费214.9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卫健委部门202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16189.78万元,累计折旧93724.76万元,净值122465.02万元,其中:

  1.房屋(含办公及业务用房)25.09万平方米,原值96916.9万元,包括市卫健委本级0.96万平方米、市中心医院12.12万平方米、市中医医院4.05万平方米、市妇幼保健院1.84万平方米、市三医院2.38万平方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3万平方米、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0.16万平方米、市中心血站0.15万平方米、市精神卫生中心1.9万平方米;

  2.车辆78台,原值1918.54万元,包括:市中心医院16台、市精神卫生中心1台、市中心血站7台、市妇幼保健院4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台、市第三医院4台、市公立医院事务中心1台、市急救中心16台、市中医医院22台;

  3.其他设备(含医疗等专业设备)等固定资产原值117354.34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部门本级支出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预算支出83418.0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17.5万元。现对部分重点项目作以下说明: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5098.49万元,含上年结转487.49万元。由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特定人群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原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及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划入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方案要求逐级承担支出责任。

  2.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1703.89万元,含上年结转1023.12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国家确定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和重点人群应急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购置,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内容。

  3.计划生育服务补助35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补助主要包括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手术并发症、一次性抚慰金、等奖励补助政策,在规定的时间、按固定的标准将资金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对象手中。

  4.公立医院运行补助8228万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5.公共卫生“补短板”等工程建设项目50700.54万元,含上年结转50700.54万元,包括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一期)建设、市中医院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市中医医院康复楼、托养楼改扩建、市第三医院负压病房改造和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建设项目,主要目的是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与质量,满足群众对现代化医院管理服务需要。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52.53万元,包括:

  1.货物类129万元。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0万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19万元。

  2.服务类223.53万元。其中:市卫健委(本级)104.33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4.8万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万元、市急救中心1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11.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9万元,降低25.9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2023年无因公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6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万元,上涨2.82%。主要原因:市计划生育协会有公务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降低21.0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数量较上年减少,运行维护预算预算较上年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700.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9184.7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15.76万元。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教育支出(205类):反映政府维护教育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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