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0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委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资金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销户、等业务。

  3、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计划购买国债。

  5、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

  6、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二)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参公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5人,实有19人。

  三、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附表2):2023年本年收入预计为2083.8万元,比上年增加473.62万元,增长29.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94.97万,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新增项目大学生储备金制度105万元、智慧大厅建设项目300万元和综合事务管理经费75.8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附表3):2023年本年支出2083.8万元,比上年增加473.62万元,增长29.41% 。其中:基本支出330.32万元,占总支出的15.85%;项目支出1753.47万元,占总支出的84.15%。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万元,占本年支出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3.64 万元,占本年支出1.13 %;医疗卫生支出26.08万元,占本年支出1.25%;住房保障支出1929.07万元,占本年支出92.57%。

  支出增加原因:新增项目大学生储备金制度105万元、智慧大厅建设项目300万元和综合事务管理经费75.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附表8):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附表6公用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4.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98万元,下降27.08%。减少的主要其他福利费5.76万元,是由于预算中其他福利费预算少生成5.76万元,加上中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其中,水费0.7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2.25万元、维护(修)费0.24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2万元、工会经费7.65万元、福利费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附表7)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400 %,主要原因是2023年 公务接待预算增加,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的任务,增加公务接待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无变化。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 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的支出 。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61万元,比上年度下降22.13%,预算减少主要原因:减少了全业务区块链预算项目采购金额59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2万元,主要是A4复印纸、机房硬件设备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79万元,主要是信息技术服务支出;无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积金中心有自建办公楼一栋,带厨房面积共5096平方米,公积金中心实际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应急公务车辆0辆,2022年末,现存固定资产2134.28万元,无形资产974.4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07.45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648.36万元。

  预计2023年本部门新增资产情况:预计新增资产包括服务器硬盘5个、服务器内存5个、UPS电池及配件13个、防火墙软件库升级4个、防病毒模块3块等硬件设备。

  2023年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计划处置到期无法使用的电脑5台、打印机5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8.5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完善管理机制,二是对绩效运行进行监控管理,三是全面对绩效进行自评,四是加大绩效公开力度。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抓住5G技术普及机遇,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加快推进智慧公积金“e心办”云平台上线运行,加速线上业务场景对线下业务的替代,促进公积金信息化系统向人工智能的迭代升级。积极加快与大数据中心、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合作银行等部门大数据深度互联和智能共享。深化与合作银行信息化共建共享,利用合作银行网点在鄂州市全域推广部署智能自助终端,建立市域全覆盖的智能“公积金驿站”。

  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194万,属于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包含一个核心系统(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八大服务渠道),综合服务平台辅助核心系统运行。包含:微信、微博、自助服务终端、12329短信、手机APP、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综合服务平台配合数据接口和安全保障,保证住房公积金中前台各项业务正常运转。

  成本指标:短信成本≤0.07元/条。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2329热线接听席位等于2位、短信服务数量≥467万条,质量指标含电话接通率≥91%、住房公积金数据备份等于100%;时效指标平均处理时长≤25秒;平均等待时长≤25秒。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业务办理时间缩短率≥50%;实时到账率≥50%,

  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使用人员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计划上缴非税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443万元,较上年增长11.82%。其中上缴管理费用支出2083.8万元,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359.2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指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全高效运行,法律规定的管理机构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则,安全运用住房公积金,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1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1、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1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7、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8、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9、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20、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2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2、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3、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24、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25、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7、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转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8、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9、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0、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1、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3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5、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6、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7、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38、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3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构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4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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