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的通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3-26 语音:播放
关于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生态人居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五城同创”工作要求,决定自2016年3月23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创建文明示范严管街
  将滨湖北路(滨湖转盘至市地税局路口)和凤凰路列为严管街,取消非机动车道上的停车泊位,禁止停放机动车;将严管街非机动车道作为摩托车、电动车专用车道,禁止摩托车、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对部分绿化带开口进行物理封闭,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随意横穿。
  二、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一)严禁出租车随意调头、鸣笛、变更车道、压越实线行驶、不系安全带。
  (二)严禁机动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和国、省道及集镇路段违反规定停放。
  (三)严禁摩托(电动)车不靠右行、不走专用车道、违禁行驶。
  (四)严禁机动车无牌无证、遮牌套牌等涉牌涉证和抛撒滴漏、车窗抛物等行为。
  (五)严禁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翻越护栏、乱走乱穿,占道出店经营。
  (六)严禁重载货车随意加装车厢墙板;超载超限运输,运输散装货物不严密包扎;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并服从管理;如有违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对乱停乱靠、严重影响通行秩序的车辆,将予以依法拖移。
  特此通告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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