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3号)文件,鄂州市实验小学等13家单位通过了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或认定评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一)有无档案工作违法现象。
(二)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三)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5日内向鄂州市档案局反映。
邮政编码:436000 电话号码:0711-3830791
附:评审单位名单
省一级评审:鄂州市实验小学、鄂州市中等专业学校、鄂州市第一中学、鄂州市第四中学、鄂州市第五中学、鄂州市吴都中学、鄂州市新民街小学、鄂州市东方红小学、鄂州市吴都小学、鄂州市第一幼儿园、鄂州市实验幼儿园、鄂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鄂州市档案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