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8-23 语音:播放

  为强力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我市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登记上牌时间

  2021年8月26日至9月30日

  二、登记上牌对象

  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包括:

  1、在本市行驶的,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产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持相关合法有效凭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放绿色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2、在本市行驶的,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超标”)且在2021年8月26日前购买的两轮电动车。持相关合法有效凭证,办理备案管理手续,发放三年过渡期白色临时号牌,限期退出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1日。

  三、登记上牌流程

  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采取预约办理的方式进行。通过关注“鄂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页面,完成信息确认并预约上牌地点。预约成功后,需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②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③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或合格证遗失的,由申请人现场签订《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予以办理备案管理。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当日内确认车辆,审查提交的证明材料,录入系统并核发牌证;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车辆盗抢险等险种。

  四、集中上牌地点

  2021年8月26日起,我市临时设置17个集中登记上牌点,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上牌地点。集中登记上牌点可通过关注“鄂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获取。

  五、常态登记管理

  2021年8月26日起,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可长期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2021年10月1日起,对符合办理临时备案管理手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业务。未按规定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2025年1月1日起,临时通行号牌自动作废停止使用,悬挂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鄂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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