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肖运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严格问责,并在今年10月初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督促各被审计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纠正和整改2013年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截至2014年9月底, 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4.81亿元,占应整改金额的99.3%,其中:上缴财政资金9,862万元;追回被挤占挪用等资金377万元;督促调账25,50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172.14万元;纠正其他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12,188万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368条,完善各项制度45项。市纪委、市监察局根据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今年8月依据《鄂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对审计查出问题逐一界定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对15个单位的1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14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5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在2013年编制2014年政府预算时,已将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按规定的科目纳入预算编制。
2、滞留欠拨省专款问题,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对省专款欠拨情况进行了清理和拨付。
3、以前年度罚没收入应作未作预算收入的问题,已于2013年12月进行了调账,平衡当年财政收支。
4、预算内“暂付款”反映应列未列当年支出的问题,已于2013年12月进行了调账,调整到相应的支出科目。
5、市国资局账面反映历年收取国有资产转让收益结余,未转到财政国库部门管理的问题,已于2014年6月归并到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二)市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直税收被改变税收级次缴入乡镇金库的问题,市地税局已组织三个农村分局严格进行落实整改,对混淆入库级次的税款及时进行调库追回。
2、地税局税收收入待解户滞留上年度征收税款的问题,已于2013年第二季度全部解缴入库。并于2013年12月依次撤销了5个专户,尚保留的2 个专户将于2014年逐步取消。
二、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的问题,已完成配租1,256户,剩下1,205户,计划于今年年底前配租完。
2、保障性住房租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鄂州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配租后期管理办法》(鄂州房管文【2013】106号),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租金已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专账专户管理。
3、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已责成各相关单位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竣工的财务核算管理办法,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4、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目前已办理和居苑廉租房、五里墩公租房、连家湾公租房施工许可证。
(二)市本级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无服务工作量依据多分配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虚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市卫计委已按补助标准在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分配资金中扣除,并按要求调整了相关会计科目。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10.61万元的问题,市卫计委召开专题会进行了通报,强调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并进行了调账处理。
3、违规收取儿童免疫金卡、接种证费用21.13万元的问题,市卫计委已责令相关单位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将违规收入全部没收上缴财政。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效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鄂州公金管委会【2014】1号),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确定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统一为12%。
2、超额发放贷款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限贷款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批准了《鄂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细则》规定贷款年限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后五年,并完善计算机软件控制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
3、无依据向房地产开发商收取贷款保证金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采取措施在逐步退还房地产开发商交纳的贷款保证金。
(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4个完工建筑项目未按要求设立永久性标牌的问题,市教育局已按省校安办要求,对全市所有纳入规划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尺寸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永久性标牌。
2、市实验小学教学楼投入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2013年上半年,已组织人员对市实验小学主体工程完成了决算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市本级审计的21个单位及24名领导干部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查出的29,649万元的违纪违规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其中上缴财政6,540万元,追回被挤占挪用等资金377万元,督促调账3,0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172.14万元,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采取措施纠正之中,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0项。
1、收入反映不实,应作未作预算收入的问题,涉及4个单位,均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将未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已列入财政收入,全部缴入相关金库。如:花湖开发区于2014年8月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784.33万元全部缴入鄂城区金库。
2、违规收费、罚款的问题,涉及12个单位,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能清退的已退还有关单位,无法清退的已采取相应措施。如:市凤凰街办违规收取某公司赞助费20万元已全额退还。花湖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等单位违规收取施工单位许可证费、安全服务费195.35万元,花湖开发区城管局等单位收取有关房地产公司罚款661.17万元,已于8月份缴入鄂城区国库。葛店镇政府已将违规收取有关单位赞助费和个人费用169.72万元缴入财政。涂家垴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深刻反思,深入整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村镇建管站违规收费的问题,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及时调整原城建办负责人工作岗位,并对镇直部门的财务进行了整改和规范。
3、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葛店镇和古楼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调账处理,并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制度。
4、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4个单位,均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如:市畜牧兽医局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专项支出的部分已调整了相关账目,所有款项全部用于专项支出。
5、收支未纳入单位账户核算的问题,涉及4个单位,均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如:市科技局下属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取消了原账户,在市财政局设立了专户。
6、无规定发放钱物的问题,涉及7个单位,均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如:葛店开发区公安分局自2013年以来,停发了所有超范围、超标准的奖金、补贴;市卫计委停发了没有文件依据的补助,并召开了专题会,实行分类清退。
四、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审计查出的问题,引起了市住建委等部门的高度关注,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抓落实。
(一)关于部分市政工程建设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存在“三边”和“三超”问题。市住建委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并结合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通过规范建设程序,杜绝“三边”现象发生;通过强化决策审批、优化勘察设计、严格造价控制、规范发包管理、抓紧变更签证等方式,有效遏制“三超”现象发生。2014年上半年,葛山大道改造、桔园生态公园等23个续建、新建项目,均依法依规办理规划选址、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各项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二)应招标未招标问题。2014年上半年,市住建委牵头修订了现行的《鄂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常务会已原则性通过,该《办法》第四章23至32条款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规范招投标工作。今年以来,投资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对于难以履行或无需公开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由住建委、城投公司、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等单位,联合会商会签,确定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