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17-00007 文      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9日
信息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有效性: 有效

市财政局突出工作重点 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1-19
本网讯 市财政局始终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预算绩效评价的观念逐步从“事后评价”向“事前评估”转化,重点逐步从“项目评价”向“综合性评价”转移,指标体系逐步从“业务、财务指标”向“决策、管理、绩效指标”转型,进一步实现预算部门全过程绩效管理。
  一、开展政府资产报告试点编制工作
  市财政局贯彻执行全省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超前谋划,迅速行动,以“三个把握”为抓手,扎实推进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
  一是把握改革精神。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对相关市直部门进行了筛选,初步整理确定市直27家单位需要填报经管资产报告。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培训,要求各地区、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真实完整地填写编制相关信息,确保政府资产全面反映,不重不漏。
  二是把握工作重点。政府资产报告工作的重点是经管资产,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作出统一要求:政府经管资产报告所有数量指标要统计清楚;对于价值量指标、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按历史成本计量;自然资源按名义金额1元填报。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量方式,并选取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博物馆作为重点试点单位,分别对水资源及水库、粮食储备、文物资产开展价值评估探索。
  三是把握责任主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为各级政府资产报告试点编制工作的牵头单位,将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进一步进行明确分类,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每个类别的具体填报部门,全面统计政府资产信息。
  二、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工作
  通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全面了解资产“家底”,夯实债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基础,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布置推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财绩发[2017]26号),市财政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并强调了债务项目资产的统计范围、填报方法和方式、上报时限等事项,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组织培训。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省财政厅的网络视频培训。培训详细讲解了清查登记工作业务及工作要求,操作演示了债务系统资产模块,并建立网络工作群,探讨了债务资产填报的分类、内网报送等问题,统一了思想认识。
  三是审查核实。对单位上报的资产项目进行审查核实,市财政局从数据的“配比性”、“完整性”、“统一性”下手,逐笔、逐项、逐个单位层层认真审核。做到对照债务数据找项目单位,对照项目单位找具体项目,保证不重不漏。同时,要求填报单位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未形成国有资产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进行详细说明。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通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评审,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优化部门预算安排,强化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紧密度,提升部门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部门预算支出绩效。
  一是确定评审范围。评审范围为市级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和目标,所申报的拟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由于2018年是全市零基预算改革的头一年,很多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暂选取10个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目标评审范围,项目由各业务科室推选,并以本次目标评审为模版,确定2019年及以后年度绩效目标评审方案。
  二是确定评审内容。按照评审指标所涉及的有关情况,确定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评审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合规性、相关性、可行性、完整性等。
  三是确定评审方式。2018年绩效目标评审采取第三机构介入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根据预算项目的具体情况设定绩效目标,并对预算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开展相关的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对预算项目进行目标评审。相关预算单位根据本工作规范及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和业务流程等要求,配合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目标项目的评审调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项目的资料,确保各项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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