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28日 | |
信息分类 :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有效性: | 有效 |
11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干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资金筹措及统筹调度,优先保障了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速推进鄂州“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收支执行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735665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7.0%,同比下降1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52515万元,为年度计划数的83.0%,同比下降7.7%;财政非税收入完成8314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9.0%,同比下降45.1%。
1-11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51305万元,为年度预算数71.2%,同比下降20.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6815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9.4%,同比下降11.9%;财政非税收入完成8314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9.0%,同比下降45.1%。税比为81.6%。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05015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6.4%,同比下降4.2%。其中:市直累计完成46738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2.2%,同比下降14.0%;鄂城区累计完成199829万元,为年度计划数的108.0%,同比增长21.9%;华容区累计完成130241万元,为年度计划数的94.1%,同比下降2.4%;梁子湖区累计完成123432万元,为年度计划数的98.0 %,同比增长11.7%;葛店开发区累计完成94118万元,为年度计划数的57.1 %,同比下降24.2%;临空经济区累计完成35154万元,为年度计划数的72.5%,同比增长68.4%。
(三)我市收入在全省及武汉城市圈中现状
1-11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330.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5.5%,同比下降25.8%(前10个月增幅分别为5.3%、-31.3%、-47.6%、-43.7%、-42.4%、-38.4%、-32.2%、-29.2%、-27.5%、-26.3%)。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亿元,同比下降20.7%(前10个月增幅分别为10.3%、-33.9%、-47.0%、-43.9%、-34.4%、-27.9%、-23.0%、-22.0%、-22.6%、-23.3%),增幅在全省排名第2。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4.6%、鄂州市-20.7%、武汉市-21.0%。
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20.1亿元,同比下降21.5%。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亿元,同比下降20.7%,增幅在武汉城市圈排名第2。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4.6%、鄂州市-20.7%、武汉市-21.0%。
二、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及突出问题
(一)财政收入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1-11月份,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亿元,同比下降20.7%,排名全省第2,地方税收完成36.8亿元,同比下降11.9%,排名全省第2,全市地方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6%,全省排名第4,多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体税种支撑作用明显。1-11月份,地方税收完成368156万元,其中,反映企业增值能力、盈利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完成230886万元,同比下降2.2%,小于地方税收降幅9.7个百分点。从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的比重来看,1-11月份,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62.7%,较去年同期占比提高6.3个百分点。
(三)经济运行稳定恢复,二三产业继续回暖。1-10月份,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4.8%,较1-9月收窄2.6个百分点,其中建材、化工、钢铁行业恢复较快;1-9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15.1%,降幅较1-8月收窄7.8个百分点;1-10月,全市工业用电量42.6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7%,降幅较1-9月收窄2.7个百分点。反映在税收上,1-11月份,第二、三产业全口径税收分别完成33.2亿元和31.4亿元,分别增长12.8%和-25.0%,第二产业增幅较1-10月提高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降幅较1-10月收窄2.9个百分点。分行业来看,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全口径税收49537万元,同比增长444.4%,是带动第二产业增长的主要因素。房地产业全口径税收132483万元,同比下降35.3%,是导致第三产业下降的主要原因。
(四)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加快。11月份,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切实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尽早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由11月初的51.6%提高到11月底的82.4%,其中,抗疫特别国债支出由11月初的7.24%提高到11月底的70.6%,支出进度明显加快。
三、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完成预期目标。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分析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部门联动,充分挖掘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切实减少减收带来的影响,做到财政收支平衡。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0年1-11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5015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6.4%,低于序时进度5.3个百分点。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梳理支出,将资金细化到项目和单位。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支付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做好“六稳”、“六保”资金保障工作。
(三)提前谋划,推进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化。一是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控预算追加,严格预算调整。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支出导向。四是加强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防止资金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