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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信息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有效性: 有效

鄂州市2020年11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20-12-28

  11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资金筹措及统筹调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保”支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速推进鄂州“三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收支执行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735665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7.0%,同比下降1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52515万元,为年度计划数83.0%,同比下降7.7%;财政非税收入完成8314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9.0%,同比下降45.1%。 

  1-11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51305万元,为年度预算数71.2%,同比下降20.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6815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9.4%,同比下降11.9%;财政非税收入完成8314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9.0%,同比下降45.1%。税比81.6%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05015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6.4%,同比下降4.2%。其中:市直累计完成46738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2.2%,同比下降14.0%;鄂城区累计完成199829万元,为年度计划数108.0%,同比增长21.9%;华容区累计完成130241万元,为年度计划数94.1%,同比下降2.4%;梁子湖区累计完成123432万元,为年度计划数98.0 %,同比增长11.7%;葛店开发区累计完成94118万元,为年度计划数57.1 %,同比下降24.2%;临空经济区累计完成35154万元,为年度计划数72.5%,同比增长68.4%。 

  (三)我市收入在全省及武汉城市圈中现状 

  1-11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330.6亿元,为年度预算65.5%,同比下降25.8%(前10个月增幅分别为5.3%、-31.3%-47.6%-43.7%-42.4%-38.4%-32.2%-29.2%-27.5%-26.3%)。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亿元,同比下降20.7%(前10个月增幅分别为10.3%-33.9%-47.0%-43.9%-34.4%-27.9%-23.0%-22.0%-22.6%-23.3%,增幅在全省排名第2。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4.6%、鄂州市-20.7%、武汉市-21.0%。 

  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20.1亿元,同比下降21.5%。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亿元,同比下降20.7%,增幅在武汉城市圈排名第2。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4.6%、鄂州市-20.7%、武汉市-21.0%。 

  二、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及突出问题 

  (一)财政收入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1-11月份,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1亿元,同比下降20.7%,排名全省第2,地方税收完成36.8亿元,同比下降11.9%,排名全省第2,全市地方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6%,全省排名第4,多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体税种支撑作用明显。1-11月份,地方税收完成368156万元,其中反映企业增值能力、盈利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完成230886万元,同比下降2.2%,小于地方税收降幅9.7个百分点。从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的比重来看,1-11月份,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62.7%,较去年同期占比提高6.3个百分点。 

  (三)经济运行稳定恢复,二三产业继续回暖1-10月份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4.8%,较1-9月收窄2.6个百分点,其中建材、化工、钢铁行业恢复较快1-9月全市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15.1%,降幅1-8月收窄7.8个百分点1-10月,全市工业用电量42.6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7%,降幅较1-9收窄2.7个百分点。反映在税收上,1-11月份二、三产业全口径税收分别完成33.2亿元和31.4亿元分别增长12.8%和-25.0%,第二产业增幅1-10月提高0.7个百分点,三产业降幅较1-10月收窄2.9个百分点。分行业来看,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全口径税收49537万元,同比增长444.4%,是带动第二产业增长的主要因素。房地产业全口径税收132483万元同比下降35.3%,导致第三产业下降的主要原因。 

  (四)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加快。11月份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切实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尽早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直达资金支出进度11月初的51.6%提高11月底82.4%,其中,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1月初7.24%提高到11月底的70.6%,支出进度明显加快。 

  三、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完成预期目标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分析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部门联动,充分挖掘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切实减少减收带来的影响,做到财政收支平衡。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01-11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5015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6.4%,低于序时进度5.3个百分点。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梳理支出,将资金细化到项目和单位。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支付进度。同时,进一步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做好“六稳”、“六保”资金保障工作。 

  (三)提前谋划,推进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化一是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控预算追加,严格预算调整。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支出导向。四是加强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防止资金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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