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08日 | |
信息分类 :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鄂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确保直达资金按规使用、精准到位,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现将鄂州市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下达分配情况
截至12月31日,省财政厅累计下达中央直达资金271759.85万元,已分配224823.32万元,分配率为82.73%,已支出194,622.82万元,支付进度为76.2%。
市本级已分配(含分配本级和县级)252207.02万元,分配率98.8%,县级已分配99831.03万元,分配率为69.5%。
市本级指标金额为111,833.42万元,支出金额为103,526.82万元,支出进度为92.6%;县级指标金额为159926.43万元,支出金额为91096万元,支出进度为56.96%。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认识、夯实基础。为贯彻落实好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鄂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积极推进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明确专班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推进中央直达资金下达、管理和监控工作。
(二)强化要求、聚焦重点。重点监督资金是否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是否存在推迟下达和截留挪用。重点监督支出形成和实际效果,减税降费、援企稳岗、低保和社会救助扩围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直达资金是否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目标、依法监督。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坚持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有机结合,及时与各区和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并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监控发现的问题。
(四)强化协调、凝聚合力。主动与省厅和兄弟市州,沟通学习开展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方式方法,借鉴经验提高工作效率。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沟通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疑点线索和问题,及时解决,提升工作成效。
三、直达资金支出成效
(一)精准施策,重点支持帮扶企业保市场主体。精准施策,重点支持帮扶企业保市场主体。贷款贴息、援企稳岗、补贴补助等措施,落实纾困惠企政策,普惠金融专项发展资金为鄂州市做大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扩大就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兜牢底线,重点支持帮扶群众保居民就业。一是进一步强化群众就业帮助,全面落实就业援助和失业救助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利用就业补助资金,有效提升了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能力。为全市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贫困户等群体提供职业培训。二是为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发放困难群众救助直达资金,强化对困难群体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
(三)严控细管, 重点下沉财力保基层运转。安排保运转直达资金弥补各地因减税降费带来的财力缺口。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资金保障基层平稳运行,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四、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强化直达资金业务能力。进一步了解直达资金监管的要求,掌握直达资金监控的各项操作规程,及时准确的对直达资金进行分配和支付对接。
(二)加快直达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部门的督促指导作用,协调资金主管部门加快资金分配进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着力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加快资金安排使用和支出见效,做好直达资金台账。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中央创新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直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切实加快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保障相关政策及时落地生效,严格直达资金监管,加强监督,动态跟踪地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相关地方和责任人要视情通报约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
鄂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