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66079万元,为预算的108.2%,比上年增长24.9%。其中:国税完成108744万元,为预算的109.3%,比上年增长30.8%;地税完成45041万元,为预算的106.7%,比上年增长17.5%;财政自管收入完成12294万元,为预算的104.2%,比上年增长6.3%。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64647万元,为预算的111.3%,比上年增长31.2%,增幅比全省平均增幅25.6%高5.6个百分点,在全省市州中位居第一位。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5438万元,剔除省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新增调资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和支持球团矿建设等不可比因素31981万元,实际支出103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同比增长16.5%。
市级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15876万元,为预算的108%,比上年增长27%,其中葛店开发区11137万元,市直104739万元。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43284万元,其中葛店开发区5435万元;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849万元,为预算的113.5%,可比增长31.3%。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9393万元,其中葛店开发区7698万元;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1695万元,剔除省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新增调资转移支付、农村五保专项支出、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和支持球团矿建设等不可比因素,实际完成54072万元,为预算的102.9%,比上年增长17%。
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农业支出3642万元,为预算的102.5%;教育支出6101万元,为预算的102%;文体卫生支出3606万元,为预算的102.9%;科技支出610万元,为预算的102.5%;抚恤和社会保障支出3491万元,为预算的109%;公检法司支出5220万元,为预算的101%。
市直财政平衡情况:资金来源为11414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9570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849万元、一般预算调拨收入65533万元(含税收返还收入16971万元、体制调整基数返还493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6649万元、专项补助收入11360万元等)、市直调入资金1197万元。资金运用114070万元,其中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0486万元、上年省款和专项结转支出1209万元、一般预算调拨支出38983万元(含上解省级支出4258万元、区街办结算支出347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392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79万元。市直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些变动,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需要说明的是,到2006年,市本级债务共有68472万元,其中:外国政府项目贷款5227万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772万元,国债转贷资金6008万元,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开发银行借款3600万元,粮食企业亏损挂帐23002万元,国有企业改革借款10000万元,偿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打包不良贷款借款10000万元和市土地储备中心中行借款7000万元等;主要用于雨台山水厂、溢达针织、传染病防治、长江水灾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和支持球团矿建设等。为了减少利息支出,规避财政风险,从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中安排6000万元用于建立政府偿债专项准备金,从2006年本级财力中安排1000万元归还球团矿建设过程中的中行借款。
二、2006年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税种的征收管理,保证收入的稳定增长;建立收入分析制度,实行资金调度与收入进度挂钩的办法,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实行重点督收,切实做到应缴尽缴。在保持收入较快增长的同时,国地两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92.6%,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加大支农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安排资金1060万元,用于水产、蔬菜、畜牧、林果四大农业支柱产业建设,安排资金1050万元用于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全市30个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安排资金799万元用于农业土地综合治理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放粮食直补813万元,综合直补679万元,良种补贴652万元,退耕还林补助905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55万元。安排资金536万元,培训农民工18106人。安排资金359万元,按农业人口5元标准对乡镇公益性事业进行补助。继续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40737人,免收杂费733万元。安排资金210万元,对全市乡镇干部教师办理医疗保险。安排资金230万元,支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全市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57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84%。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安排社会保障资金5346万元,比上年增长21.9%,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环保等法定和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确保支出的稳定增长。筹措资金6608万元用于重点企业改制。筹措资金15100万元,用于改善城市面貌和投资环境。
(四)深化财政改革,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市直推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预算编制面达到100%。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规范和完善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市全年实现政府采购金额5582万元,资金节约率10.8%。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改革,出台了《鄂州市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积极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改革,上网公开资金21908万元。稳步推进“金财工程”建设。
(五)
严格依法理财,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收入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强化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对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进行全方位监控。2006年,对市直部分预算单位和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限期整改和查处。认真开展财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2006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市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结构还不够合理。主要是税种比例不够协调,国税比重大,地税比重过小;市本级比重大,区、乡镇比重偏小。二是支出的压力大。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以及公务员工资改革、规范津补贴发放等都给财政支出增加了一定的压力。三是部分乡镇财政困难状况尚未根本改善,仍有部分乡镇财政比较困难。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07年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200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改革,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创新;依法理财,加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07年预算草案如下:
全市预算:2007年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196000万元,比2006年增长1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74345万元,比上年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计划129900万元,可比增长14%。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区财政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市财政再将汇总的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级预算:市级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13905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葛店开发区13365万元,市直125685万元。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49776万元,其中葛店开发区6250万元;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3526万元,比上年增长15%,主要项目是:增值税15231万元,增长20%;营业税3458万元,增长15%;企业所得税1503万元,增长15%;个人所得税375万元,比上年增长15%。市级一般预算支出计划为77636万元,其中葛店开发区9453万元,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69683万元(含上年结转下年支出3392万元,不含省专款等不可比因素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同口径一般预算支出61281万元,增长13.7%,其主要项目是:农业支出4156万元,增长14.1%;教育支出6949万元,增长13.9%;文体卫生支出4100万元,增长13.7%;科技支出710万元,增长16.4%;抚恤和社会保障支出4043万元,增长15.8%;公检法司支出5935万元,增长13.7%。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
市直预算平衡情况:上年结余结转3471万元;2007年市直财政总收入为10042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3526万元,一般预算调拨收入56896万元;2007市直财政总支出为10381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支出69683万元,一般预算调拨支出3413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结余79万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建立城市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充决议,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借款,从2007年开始付息,2008年还本付息,按借款规模,2007年预算中需安排1400万元,专项用于偿还借款利息。
四、完成2007年预算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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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培植地方财源,做大财政经济“蛋糕”。一是发展和壮大支柱财源。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重点,灵活运用财税政策和手段,创新激励机制,综合利用国债资金、税收政策、财政贴息、建立担保体系等多种政策手段,支持骨干企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层次和经济竞争力,调动各方面加快发展、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尤其是地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二是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收措施,认真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制止随意减免税收;改进税源控管手段,完善税收征管体系,严格排查税源,防止漏征漏管,努力扩大税基,消除征管盲区,做到应收尽收。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对非税收入实行计划管理,做到应收尽收,重点抓好土地收益、国有资产收益、城市经营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管,逐步把非税收入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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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对农村和农业补贴政策,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以及综合直补及时发放。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着力推进投资参股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素质。三是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良种,支持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四是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认真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新办法,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五是加大财政扶贫开发力度。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推动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结合,把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三)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解决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实施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所需地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二是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完善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同时,努力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继续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养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四是加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农村低保制度,积极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六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确保工资改革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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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单位所有预算内外收入纳入预算,细化预算收支项目,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二是规范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促进财政预算规范管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继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财政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和制度化。五是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六是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照新的政府收支科目编制预算,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深入研究改进政府预算报表,使政府预算真正做到反映全面、公开透明、便于监督。七是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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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发展与改革的要求,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管理模式。对市直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实行“核定基数、计划管理、核算成本、统筹调剂”的管理办法。坚持依法征收,严格减免程序,做到应收尽收。坚持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进一步整顿规范收费秩序,有效遏制“三乱”现象,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政财务行为。不断完善覆盖财政收入、支出、管理、改革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将所有财政收支活动纳入监督范围。认真贯彻实施新会计准则。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监督规范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分析评价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