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5-189943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5年05月08日 |
信息分类 : |
政府预决算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⒈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定。
⒉研究、制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规划。
⒊检查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⒋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⒌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老龄工作。
⒍组织、协调、开展有关老龄事务方面的重大活动。
⒎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
鄂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退休3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一)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财政拨款(补助)>84.93万元。
( 二)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93万元,主要包括:老龄事务支出66.45万元、 干部教育支出0.55万元、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2.4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84.93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7.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6.53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长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变动。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38.4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4万元的不可预见费。
1、老龄事业经费37万元。主要用于:老龄政策法规、敬老宣传教育、高龄津贴发放、老龄问题调研、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开展大型老年人文体活动、“银龄行动”、召开老龄工作会议等。
2、不可预见费用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突发事件的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