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6-190111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22日 |
信息分类 : |
政府预决算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核算和使用,负责离休(市级)、1-6级伤残革命军人医药费用的审核及离休、1-6级伤残革命军人医药费用统筹基金的核算和使用。
3、负责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件的核发工作。
4、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离休干部、1-6级伤残革命军人医药费单独统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5、负责检查、监督和定期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工作。
6、参与仲裁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中有关争议的事宜。
7、负责参保病人的转诊、转院和接待工作。
8、负责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看病购药费用结算,负责参保职工、城乡居民转外就诊、慢性病门诊等特殊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目前鄂州市医疗保险局下设十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计算机管理中心、职工医保科、医政管理科、财务科、城乡居民管理科、工伤生育保险科、离休干部管理科、稽核科,服务大厅。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实有编制人员31名(其中原新农合并入人员6名),以钱养事人员25名(其中新农合并入人员14名,2010年新招聘人员11名),另有聘请的各类长期临时人员28人。在编人员中在职人员30名,退休人员1名。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本年收入838.27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250.45万元,“城乡居民以钱养事人员”专项工作经费110万元,预算内非税收入拨款30.68万元,预算年终追加拨款139.1万元(含补拨2014年度以钱养事人员专项工作经费110万元),此外还有以前年度结余收入308.04万元。
2015年基本支出278.53万元,项目支出280.68万元。本年支出559.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3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79万元,比上年(17.48万元)下降了32.55%。其中:公务接待全年支出0.86万元,比去年(0.94万元)下降8.51%,公务用车费全年支出10.92万元,比去年(16.54万元)下降33.98%。
三、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参加省市局及财政部门开展的针对性政策业务培训(统计、财务、基金管理等),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大局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医保财务部门的良好形象。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收入决算总表
附表3: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9:三公经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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