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320353 文      号: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8日
信息分类 : 政府预决算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政府决算公开目录

  一、2018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2018年全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三、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四、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五、2018年市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六、表1套表:一般公共预算决算表

  七、表2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表

  八、表3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表

  九、表4套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表

  关于2018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全市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查。

  一、2018年决算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市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决算情况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汇总市直和各区、开发区、街办决算,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927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09777万元,占比70.7%;非税收入169498万元,占比29.3%),为调整预算的101.2%,可比增长9.3%。

  汇总市直和各区、开发区、街办决算,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16659万元(包括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和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为调整预算的97.1%,可比增长6.2%。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2576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2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071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9647万元,上年结余52507万元,调入资金173619万元(包括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469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6719万元)。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2513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6659万元,上解省级支出96630万元,置换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418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0000万元(主要是上级专款受项目进度影响结转下年和专项非税收入结转下年)。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626万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895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7283万元,占比43.2%;非税收入101674万元,占比56.8%),为调整预算的95%,可比增长2.6%。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务院政策要求,市直有部分税收结转到2019年入库;二是鄂钢公司2018年消化历史因素5.2亿元。

  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76498万元,其中: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957万元,市直转移性收入701419万元(包括省补助收入540714万元和区、街办上划收入16070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3503万元,上年结余507万元,调入资金152112万元(包括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30981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1131万元)。

  (2)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07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增长6.6%。其中:八项支出完成452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76.6%。具体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246万元、教育支出73253万元、科技支出12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045万元、城乡社区与事务支出164010万元。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比调整预算减少10407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2017年我市棚户区改造户数3.5万套,中央补助资金69194万元,2018年棚户区改造数量较上年减少2.1万套,中央补助资金还没有拨付到位,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2464万元;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从2018年开始医疗收费收入不得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导致2018年医疗卫生支出比上年减少29500万元;三是2018年安排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梧桐湖研究院经费6000万元和PET-CT政府采购资金3000万元未形成支出,导致科技支出减少9000万元。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76405万元,其中: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759万元,市直转移性支出470293万元(包括上解省级支出966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73663万元),置换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15353万元。

  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93万元。

  3、全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全市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共计5407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95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625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4888万元。

  根据2018年财政年终结算情况,全市对下(含三个区、三个街办、两个开发区)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合计37366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1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33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2255万元。

  4、市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市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数2079.3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65万元。具体情况为: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159.3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30.2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市直部门按照省级部门临时增加的出国安排,相应增加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719.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1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270.3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2.5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448.7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26.04万元。

  (3)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00.8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6.6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汇总市直和各区、开发区、街办决算,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13885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6357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76万元、上年结余169475万元、调入资金1015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17796万元。

  汇总市直和各区、开发区、街办决算,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20938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946993万元、调出资金146900万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44957万元。

  2、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0146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4%,其中: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15339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76万元、上年结余147076万元、调入资金1015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177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2369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7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67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19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84万元。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9914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2%,其中: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140726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53179万元、调出资金1309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具体项目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139195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相关支出9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2238万元、污水处理费相关支出4888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4967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271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15万元。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2322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020万元(包括利润收入2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02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1、社保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426054万元(包括缴费收入2549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7684万元、地方配套收入24625万元、其他收入87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1.2%,增长7%。其中:

  (1)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6316万元(包括企业职工养老收入21067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收入2963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收入46006万元),增长3%;

  (2)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0240万元,增长15%;

  (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51万元,增长21.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实行市级金库统一征收,葛店开发区部分企业的失业保险费收入进入市级金库,二是我市加大扩面工作力度,事业单位参保缴费增多;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430万元,增长3.6%;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17万元,增长11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生育缴费费率由0.4%提高至0.8%以及参保单位增多。

  2、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为4052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7%,下降8.8%,下降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大幅下降。其中:

  (1)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8353万元(包括企业职工养老21114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1801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59199万元),下降8.8%,下降原因是:2017年新机保开始上线运行,当期基金支出含2014年10月至上线当月的实施准备期支出,且2017年上线单位较多,2018年上线单位较少,导致基金支出同比减少61759万元;

  (2)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9237万元,增长5.7%;

  (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614万元,增长13.8%;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367万元,下降2.7%,下降原因是2018年工亡人数减少;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652万元,下降6.6%,下降原因是二胎政策放开后,在2017年全市二胎生育率达到峰值,2018年二胎生育率下降。

  3、社保基金结余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20831万元,累计结余208607万元。其中:

  (1)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203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46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1162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13193万元),累计结余5975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5233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4949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4206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开始上线运行,基金即处于收不抵支运行状态。截止2018年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年人均养老金56583元,在职职工年人均缴费额仅为25168元,要保证基金收支平衡需抚养比达到2.25:1。而截止2018年末,我市机关事业参保退休人员9782人,实际缴费人数13371人,基金抚养比仅有1.37:1。

  (2)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21003万元,累计结余121215万元;

  (3)失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437万元,累计结余17520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当期结余1063万元,累计结余8370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当期结余365万元,累计结余1746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省政府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6.8亿。截止2018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8.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3.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5.69亿元。

  2018年省政府核定市本级(含市直、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因省级只下达政府债务限额到三个行政区及市本级,故市直、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共用市本级限额)政府债务限额13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5.2亿元。截止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10.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7.2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3.05亿元。

  2019年6月,省财政厅下发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通报,鄂州市债务率为85.7%,其中市本级债务率111.7%,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均为绿色等级。

  2018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34.78亿元,具体使用项目为:土地储备与整理31亿元、学校建设1.02亿元、市图书馆建设0.31亿元、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0.2亿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0.18亿元、购置高清电视转播车0.06亿元、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0.64亿元、三江港疏港铁路物流基地0.14亿元、转贷区级1.23亿元。

  二、2018年预算执行成效及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

  2018年,全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和批准的预算,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着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着力聚财源保增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2018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等因素影响,全市财税部门迎难而上,一手抓依法征管,一手抓向上争取,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压力,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93亿元,可比增长9.3%,税收完成40.98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达70.7%,收入质量持续提高。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4.07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9.7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着力补短板防风险,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制定《鄂州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化债责任链条;通过提前还贷、拨付代建工程款、注入经营性资产等方式化解市城投公司债务83亿元,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防止出现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全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全市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45亿元,保障产业扶贫、技能培训、助学扶智、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全市节能环保支出3.26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落实梁子湖生态补偿机制,市直及各区街办通过转移支付补偿梁子湖区0.83亿元。

  (三)着力保基本惠民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坚持厉行节约、有保有压,严控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市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比2017年减少21.9%,将更多财力集中兜牢民生底线。确保重大政策支出政策落实到位,落实“三保”支出的主体责任,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优先位置,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预算保障工作。2018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92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4.5%。

  (四)着力优环境促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二是助推转型升级发展,安排资金3170万元对企业转型升级给予贴息补助和奖励,统筹科技专项资金8104.8万元支持企业科技研发,统筹资金630万元对挂牌上市企业和驰名、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给予奖励。三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安排航空都市区包干补贴7亿元,安排机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1亿元,安排花马湖水系调整和S203公路建设资金2亿元,全力保障机场项目资金需求。

  (五)着力强改革严监管,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推进全面预算管理。首次将城建资金纳入全面预算管理,逐步推进上级转移支付、本级非税收支等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编制方法,实现预算项目支出和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三是是积极推行政府与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取得良好效果。四是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积极支持人大预算执行联网监督工作,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8年,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管理和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民生支出刚性增长压力持续加大、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一是狠抓增收节支,努力实现预算收支平衡,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落实;二是狠抓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监控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我们将坚决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2018年全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全市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共计5407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95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625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4888万元。

  根据2018年财政年终结算情况,全市对下(含三个区、三个街办、两个开发区)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合计37366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1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33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2255万元。

  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省政府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6.8亿。截止2018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8.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3.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5.69亿元。

  2018年省政府核定市本级(含市直、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因省级只下达政府债务限额到三个行政区及市本级,故市直、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共用市本级限额)政府债务限额13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5.2亿元。截止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10.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7.2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3.05亿元。

  2019年6月,省财政厅下发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通报,鄂州市债务率为85.7%,其中市本级债务率111.7%,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均为绿色等级。

  2018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34.78亿元,具体使用项目为:土地储备与整理31亿元、学校建设1.02亿元、市图书馆建设0.31亿元、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0.2亿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0.18亿元、购置高清电视转播车0.06亿元、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0.64亿元、三江港疏港铁路物流基地0.14亿元、转贷区级1.23亿元。

  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按完善制度、突出重点、加强管理、稳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初步实现了从绩效目标管理到评价结果运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的联通。

  一、强化组织保障。出台了《鄂州市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州财绩发〔2018〕338号),成立了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章立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年度内出台了《鄂州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鄂州财绩发〔2018〕122号)、《鄂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州财绩发〔2018〕339号)、《关于建立鄂州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资产评估服务资格第三方中介机构库的通知》(鄂州财绩发〔2018〕456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三、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一是组织市直单位129家开展了2017年度事后绩效自评,评价资金总额43410万元。二是组织中介机构对2017年已完工的市教育局等3个重点项目和疾控中心、市妇联两家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重点评价,评价金额6428.34万元。三是对2018年10个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监控,资金总额3710万元。四是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部市直单位项目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五是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直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组织中介机构对市国土资源局、园林局等六个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审,评审结果已在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时采用。

  2018年市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市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数2079.3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65万元。具体情况为: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159.3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30.2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市直部门按照省级部门临时增加的出国安排,相应增加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719.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1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270.3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2.5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448.7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26.04万元。

  (3)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00.8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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