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7-29750 文      号: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信息分类 : 政府预决算 有效性: 有效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具体管理办法、规章和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2、根据全市的总体布局,制定全市道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交通基本建设、客货运输、城市公交、科技教育等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服务邮政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3、负责全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出租车管理,港口航道管理、水上运输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检验,物流业、物流市场,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军事等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维护全市道路、水路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市城乡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线路、班次、站点及市州际零担货物运输班线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审核城市公交站点的设置;负责省际、市州际班车客运线路牌年审工作。负责经市批准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的名称、经营权、经营范围的异动变更审批工作;负责特殊岗位职业(即客货运输司售人员、危险品货物运输、大型、特种货物搬运装卸作业人员、汽车一、二类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租赁企业、物流企业、停车场、城市公交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开、歇、停业的审批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并组织指导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6、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票据、单证的清领、印制、管理和发放;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公路客货运站(场)和地方航道、港口以及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对市交通运输局投资形成的部分交通基础设施行使国有出资者的职能。
7、负责全市港口、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等工作;负责港口岸线使用许可、港埠经营许可、港埠经营年审工作。
8、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诉讼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
10、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和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计量、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和管理行业科技开发、科技攻关项目、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11、组织、指导交通系统引进资金、技术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道路沿线、港口周围等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为交通建设筹措资金。
12、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鄂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鄂州市公路管理局、鄂州市物流发展局、鄂州市港航管理处、鄂州市道路运输管理管处。共计定编57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39人;财政供养人数816人,其中在职539人,离退休277人。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8796.46万元,比上年减少46.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80.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95万元,其他收入20.75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9423.95万元,比上年减少25.77%。其中基本支出3734.61万元,项目支出15689.3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476.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4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4.61万元,项目支出10687.48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314.6万元,公用经费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计108.22万元,比上年减少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48万元(包括燃料费、保养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全系统公务用车保有量38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74万元,全系统公务接待批次169次,接待人次1426人。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全系统政府采购计划金额863.8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36.5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303.88万元,服务类采购支出290.13万元,工程类采购支出42.52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 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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