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高中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10-16 语音:播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鄂州高中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高中各科任课老师、各班班主任及其他的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评价以《鄂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工作机制(试行)》为主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和否定性规范五个方面、师德表彰荣誉和重大师德失范情况。
  三、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学校人数师德考核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率一般不超过40%(90分以上占比超过40%时,取前40%为优秀其他纳入合格等次),其他等次不受指标限制。
  四、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与教师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学年期末组织考核。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我校将选取公正忠直之人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的40%。
  (二)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我校将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鄂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参考细则》,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作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负责人及考核小组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通过教师自我评价、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和学校领导评价等多维评价方式,形成师德考核结果,测评总分为100分。
  (1)学生测评得分(满分100分,占总分20%)。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按照《鄂州高中教师师德学生调查问卷》对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
  (2)家长测评得分(满分100分,占总分10%)。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按照《鄂州高中教师师德家长调查问卷》对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
  (3)教师互评得分(满分100分,占总分60%)。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按照《鄂州高中教师师德互评测评表》进行无记名互评。
  (4)学校领导评价得分(满分100分,占总分10%)。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对照《鄂州高中教师师德学校测评表》,掌握否定性规范,结合教师日常的师德师风表现,对全体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5)教师自评。教师依据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要求,填写师德荣誉或师德失范记录表,并进行自我总结。(重要师德荣誉、表彰直接计分。获得国家级师德荣誉表彰计30分;获得省级师德荣誉、表彰计20分;获得市级师德荣誉、表彰计10分。重大师德失范行为直接扣分。存在重大师德失范行为直接扣30分。)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师对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当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向申请人回复。
  学校考核小组向所有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六、师德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师德考核评价结果与年度绩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挂钩。师德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凡师德考核等次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或职称评审;师德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师德档案积分运用。运用于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
 
  湖北省鄂州高中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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