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19日 | |
信息分类 : | 保障性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经公租房承租家庭申请,市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和终审,2021年第1季度共1户申请家庭符合调整配租房源条件。根据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拟对其调整。
为保证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鄂州市住房保障部门(联系电话:0711-3899239,联系人:张女士)反映。详情请见附表。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