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15日 | |
信息分类 : | 保障性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主城区廉租住房配租摇号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鄂州市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办法》(鄂州政规[2010]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廉租住房配租房源:
2020年度主城区配租廉租住房位于和馨居小区和和居苑小区,共计53套(前期腾退的空置房源),其中1室1厅房源11套,1室半1厅房源42套。
二、廉租住房配租对象:
已取得轮候资格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计21户,其中1人户家庭12户,2人户家庭8户,3人户家庭1户。
三、廉租住房配租时间和地点:
配租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30-11:00
配租地点:市住建局21楼小会议室
四、廉租住房配租规则和程序:
(一)轮候的21户申请家庭按申请时间排序分配(申请对象1人家庭可分配1室1厅房源,申请对象2人家庭及以上可分配1室半1厅房源)。
(二)在住建局纪检部门人员监督下,由住保科工作人员5月6日电联通知此次廉租房配租的21户家庭人员,参加现场抓阄活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拍照存档)。参会人员按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刷健康绿色码通过体检测量后方可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坐。5月7日未能参与现场抓阄的,统一由局纪检人员随机安排其他家庭代表代为抓阄,抓阄结果依然有效。
分配房号采取抓阄的方式确定,分为两轮。
第一轮:1人户申请家庭12户对应11套1室1厅房屋进行抓阄,不足房源用1套“周转房源”替代(抓阄内容不标注房号,仅标注“周转房源”),抽中“周转房源”家庭,参与第二轮抓阄。
第二轮:2人及以上家庭9户及上一轮抽取“周转房源”申请家庭1户,共计10户申请家庭,对应其它42套1室半1厅房屋进行抓阄,确定房号。
(三)为确保摇号配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廉租房住房摇号配租操作全程在市住建局纪检人员和申请家庭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进行。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市住建局在配租活动举行后将现场公布摇号结果,并通过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将配租结果向社会公告。
(二)通过现场配租的申请家庭,如不接受实物配租,可继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方式,享受了廉租住房配租的家庭,其租赁住房补贴则相应取消。
(三)中号的申请家庭,经核实身份后,现场办理廉租住房入住通知手续,租金标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中号的申请家庭应在6个月之内办理入住手续,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取消配租资格。未分配的房屋将作为下一次廉租房配租房源。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