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08日 | |
信息分类 : | 保障性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经鄂州市主城区低保、低收入无房家庭的书面申请、所在社区的受理、所在街办城市办初审、入户调查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复核,2021年第二季度共有6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根据公租房房源情况,其中3户拟予以配租,3户因申请家庭成员存在重疾进入轮候。
为保证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鄂州市住房保障部门(联系电话:0711-3899239,联系人:张女士)反映。详情请见附表。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