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12-00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2年01月06日
信息分类 : 年度计划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鄂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01-06

  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第一,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市生产总值预计完成465亿元(以下完成数均为预计数),同比增长15.5%,占年计划的103.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60亿元,增长23.6%,占年计划的102.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9亿元,增长38.9%,占年计划的124.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6亿元,增长30%,占年计划的10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51亿元,增长17.5%,占年计划的100.7%;招商引资总额完成180亿元,增长36.4%,占年计划的101.1%;实际利用外资完成1.38亿美元,增长11.3%,占年计划的101.2%;外贸出口完成1.85亿美元,增长42.8%,占年计划的12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800元,增长13.6%,占年计划的102.4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640元,增长15%,占年计划的102.7%,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主要计划目标全部超额完成,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第二,坚持优化经济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实现增加值60亿元,增长6.5%,水产、畜禽、蔬菜、林果四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71.9%。年度投资1.8亿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40万元,补贴农机具10154台套。工业经济快速增长,规模企业达540家,完成销售收入81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3亿元,分别增长43%和35%。产业集群发展加速,冶金、建材、能源、装备制造、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七大支柱产业实现增加值227.6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完成增加值64.4亿元,增长26.9%。服务业发展步伐加快,实现增加值137.9亿元,增长16.6%。

  第三,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投资保持高位运行。全市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0.2亿元,增长34.5%。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投资4.1亿元、166.3亿元和165.6亿元,三次产业投资比重为1.2:49.5:49.3,投资结构更趋优化。城建“十大工程”全面推进,累计完成投资80.9亿元。120个亿元以上续建和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235.2亿元。市列入省重点项目41个,项目个数超过前三年的总和。

  第四,财政金融运行平稳,服务经济力度加大。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1.3亿元,增长31.3%。县域财政实力增强,完成财政收入24.1亿元,占全市总收入的58.3%。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加大了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支出,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6.7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支出,实际支出27.6亿元,增长19.7%。加大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安排1000万元企业技改贷款贴息资金、50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及100万元银行奖励资金。金融体系日趋完善,全市银行金融机构增加到11家。

  第五,积极主动先行先试,综改示范稳步推进。编制完成了《规划纲要》和《总体方案》,省政府已批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鄂州综改示范工作的意见》,市委召开全会,制定了《关于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鄂州综改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厅市共建机制,制定了《全市推进综改示范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第六,民生投入不断加大,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十件实事”圆满完成,筹措到位资金10.9亿元,占年度筹资计划的103.2%。全市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8.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均居全省前列。

  二、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措施

  2012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议确定的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跨越发展,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组群式大城市的宏伟目标,加快建设产业鄂州、创新鄂州、全域鄂州、灵秀鄂州、幸福鄂州,始终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好于、快于、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议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1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海关出口增长12%;招商引资总额增长35%,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省保持一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以内。

  为确保以上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抓好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二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做大做强支柱企业。四是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亿元工程。

  第二,全面深化城乡一体化试点,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一是推进都市农业示范带建设。二是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全力打造服务业聚集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优化服务业产业布局。二是发展以三江港现代物流基地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三是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四,强力推进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大力推进“三个一百” 工程。二是全力破解要素制约。三是全力争取中省投资。四是加强重点项目协调督办力度。

  第五,奋力推进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努力实现重点领域突破。一是完善和深化顶层设计。二是推进关键领域重点突破。三是大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四是突出项目支撑示范。

  第六,着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是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二是建设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市。三是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四是大力发展文体事业。五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六是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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