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国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鄂州职业大学校内小车停放、通行管理的建议》提案非常好,学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具体答复如下:
一、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主要做法
学校针对校内日益增多的社会车辆借道穿行和违规停放等可能危害师生安全、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问题,学校加大了对校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了停车秩序和校园交通行为。近两年来,学校投资了近80余万元对东、西校区四个大门安装了门禁岗亭系统,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对无牌、冒牌、无证摩托车的集中整治行动,联合市交警支队和凤凰派出所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及周边治安联合整治,收缴“黑摩托车”50余辆,规范了校园交通秩序,为师生的安全出行提供了保障;学校车队严格执行相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测,对驾驶员进行体检,确保无交通事故发生。
二、门禁车辆停放收费基本情况
学校于2016年3月7日和2017年7月3日分别向市物价局报送了《关于申请对校外车辆进出校园实行收费的函》(鄂大函〔2016〕18号)和《关于重启对校园外来车辆停车服务实行收费的函》(鄂大函〔2017〕24号)两个函件,并及时和市物价局进行了沟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市物价局要求学校提供停车服务收费成本监审材料,由于学校是第一次进行成本监审资料核算工作,导致资料收集不充分,从而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2017年11月初暂时中止了学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1.学校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加强与市物价局的沟通,尽快重新启动定价程序;
2.学校将积极开展成本监审相关工作,结合门禁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再向市物价局报送成本监审资料,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车辆停放收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