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19-00023 文      号: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6日
信息分类 : 市建议提案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180012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9-08-26

谢定佳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出的《关于秸秆焚烧存在的问题及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主题明确,脉络分明,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指出了当前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给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感谢您对我市秸秆禁烧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市环保局对此提案表示认同。
  一、我局已开展的工作及主要做法
  我局坚持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常抓不懈,严格管控农作物秸秆、田间地头杂草、垃圾的露天焚烧行为。为进一步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生态环境,2017年我市立足早安排、早部署,通过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加大巡查、通报和督办力度,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禁烧办2017年无人机巡检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情况排名表显示,以单位面积焚烧强度计,我市禁烧成绩排名全省17个地市州第4名,一举扭转2016年全省排名垫底的被动局面。2018年我市仍采取无人机巡查和人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进行查处,并定期公开通报。人工巡查又分为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和夜查,采取五加二、白加黑时间制,形成全覆盖全天候打击秸秆焚烧的高压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以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的市秸秆露天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作用,统一指挥协调我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各级、各部门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完善相应机构和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秸秆露天禁烧暨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查监管。指挥部加强禁烧督查指导,设立秸秆露天焚烧举报电话(12369 ),接到举报,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地区(开发区、街办)立即组织力量消灭火点、翻耕覆盖、查清火因。各级结合实际,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充实一线现场执法力量,建立秸秆露天焚烧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实行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处理一起。
  (三)严格考核奖惩。指挥部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引入无人机巡查方式,每发现乡镇1个火点或者黑斑,对该乡镇予以罚款,市秸秆露天禁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巡查结果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媒体进行公开,同时上报市政府作为问责、经济处罚的依据。对人工、无人机巡查发现的较为严重的火情,市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做到“有火必查、有斑必究、失职必惩”,2017年累计对区级政府下达督办通知7份,要求区级政府限期核查、情况属实的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累计处罚金额11.3万元,问责处理19人,真正做到督办“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简报、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开发区组织各乡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省、市秸秆禁烧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解释,消除群众疑虑,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变成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单位和个人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达不到秸秆综合利用率要求或火点数多的乡镇村,今年有关环境保护、乡村建设资金不予考虑。
  (四)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请相关部门继续研究探索秸秆回收利用的有效途径,示范推广秸秆机械化利用技术,提高秸秆利用率,形成疏堵结合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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