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19-00089 文      号: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8日
信息分类 : 市建议提案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2018007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9-08-28

江来源代表: 

  您的关于“加快三江港水运口岸开放开发的建议”已收悉。建议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三江港水运口岸建设的领导,建立水运口岸建设推进机制;二是打造港口口岸通关一站式服务平台。我们认为您的建议是口岸主管部门以后重要的工作计划,是我市水运口岸验收运营管理工作的保障,是加快三江港区水运口岸开放开发的必备。但当前港区水运口岸建设推进的重点工作是加快口岸查验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基础建设,硬件工程的建设是口岸开放的前提条件。 

  一、水运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 

  我市三江港区“鄂州港水运口岸”作为武汉港扩大开放口岸之一已纳入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两年多来,我市水运口岸建设的启动和推动工作一直得到省、市政府部门的支持。现将上半年的组织协调工作情况简介如下: 

  (一)落实我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三江港联检大楼建设”目标任务方案并组织实施。 

  1、结合市港口办报送的年度明细工作计划制定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考核细则。 

  2、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制定项目推进工作计划月报表。每月对接市港口办,并汇总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向市政府上报项目推进情况。 

  (二)日常主要组织协调工作 

  1、对接市港口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口岸建设主要责任单位转发海关总署制定的《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和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一系列关于口岸验收、临时开放管理、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鄂州港水运口岸规划建设,提供口岸查验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基础建设依据。  

  2、对接市港口办和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明确水运口岸联检大楼建设主体和建设资金,明确联检大楼工程选址、用地计划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计划。 

  3、对接鄂州主管海关。四月中旬由余局长带队,组织市港口办、三江港公司项目负责人一行8人前往武汉海关现场业务一处,征求口岸监管区域的建设意见,进一步明确查验设施建设标准。  

  4、六月中旬我局协调组织省口岸办3人考察组到三江港区视察,市商务局、市港口办、三江港公司和原鄂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会同考察组进行座谈,取得省口岸办考察组对港区水运口岸的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问题及回复承办单位建议的意见 

  1、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目前港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是:联检大楼一期工程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二期正在进行规划选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备案证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报告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服务询价工作。 

  以上情况由市港口办7月底报送。报送情况反映港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处于初步启动阶段,启动工程也仅仅涉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目标任务。按照海关总署要求,水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的整体布局除港区开放码头和联检大楼建设外,还包含公共查验场地、业务技术设施的统一规划,并统筹可共用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港区口岸查验设施的选址规划布局属于系统工程,应该是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6月底,省口岸办考察组一行视察港区后提出,要加快三江港区水运口岸查验设施基础建设进度,三江港口岸验收延缓到第二批进行(武汉港扩大开放有5个港区,其中的花山港、金口港和汉南港3个港区的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完成口岸建设验收)。对照口岸验收管理办法第四条“口岸的验收应在国务院批复口岸开放后3年内完成,经国家口岸管理部门批准可延期1年验收”,未按期通过验收视为口岸退出情形之一港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有造成退出风险。 

  2、港区出入境货运量预期不明确 

  国家口岸建设标准要求水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要按照口岸设计的年出入境人员、货物、交通运输工具吞吐量等主要指标进行确定。市检验检疫局也建议“尽快以文件形式确定三江港对外开放口岸的进出口货物类别和进出口量等口岸功能和参数,以便确定口岸监管、查验人员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但由于港区出入境货运量未能明确预期,对口岸查验基础设施的总体设计有所制约。 

  同时,口岸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内河口岸年出入境货运量不少于20万吨或出入境人员不少于1万人次”;第十一条规定“口岸自公布运行之日起客货运量连续3年达不到国家相应标准的”均为口岸退出情形。据此港区口岸存在投入建设后退出的风险。 

  3、回复承办单位建议的意见 

  原市检验检疫局及建设责任单位认为,三江港对外开放口岸是武汉新港的延伸,由武汉新港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口岸功能定位必须与武汉新港沟通协商,由三江港管委会向市领导汇报后再确定。对此,省口岸办考察组进一步明确,口岸是属地管理,建设和营运由本地政府组织规划和管理。同时,因出入境运量的绩效考核,本口岸与武汉港其他口岸的关系更多的是业务竞争关系(近两年建成花山、汉南和金口已开展了外贸中转业务)。 

  另外,关于指定口岸的设定,我们曾多次向省口岸办征求意见。省口岸办指出,指定口岸的设定由国家批复,国家对指定货物的运量要求高,目前三江港区申报条件有局限性。是非指定口岸对一类口岸建设标准不产生影响。 

  三、关于加快推进鄂州港水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的建议 

  根据上半年三江港区启动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和上半年推进工作的情况,鄂州港水运口岸的当务之急是加快进度,全面启动港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争取3年内完成口岸验收工作。年内责任单位要各行其责尽力完成港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方案。具体分工是: 

  1、设计方案由市港口办牵头,三江港公司承办。按照口岸设计的年出入境人员、货物、交通运输工具吞吐量等主要指标确定口岸查验设施建设规模,根据三江港码头已预留对外开放口岸区域和国家口岸建设标准,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完成港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会商交通海事部门确定查验锚地和泊位并铺,对接武汉海关等查验部门做好设计方案的完善工作,为口岸顺利验收提供保障。 

  2、口岸主管部门做好与省主管部门和各查验部门协调和沟通工作,全力支持鄂州港口岸查验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工作,及时对接,尽力解决项目设计和建设中问题和困难。 

  3、口岸主管部门继续争取省、市政府的支持,利用关检融合的好时机,协同原市检验检疫局,加强领导和属地口岸管理机制的建设,争取设置“鄂州海关”。同时协调边防、海事等口岸查验部门,有效承担推动口岸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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