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438600-2019-00208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29日 |
信息分类 : | 市建议提案 | 有效性: | 有效 |
易莉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盲道建设和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建委高度重视盲道建设工作,在实施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时,均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的要求设置、建设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主城区所有新建、改建项目,如:西山广场、火车站广场、鄂州大道、市民中心、东洋澜湖湿地公园一期等处均设置有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并实现与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今后,对于主城区新建及改扩建市政工程项目,市建委将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建设均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的要求设置和建设盲道等无障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