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438600-2020-00022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9日 |
信息分类 : | 市建议提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城区主次干道维修一直是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之一,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我市城区主次干道均已建设为沥青路面。但由于沥青路面的特性,降雨、降雪、温度低等气候施工,均会影响沥青路面的维修质量,为确保修复过后的沥青路面的承载力,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我委沥青路面修复工作主要是集中在每年的第三季度集中进行维修、施工。因时间紧,城区维修面积大的等原因,无法完全实现避开道路车流高峰期,错峰维修的目的。
为了最大程度降低道路施工对交通造成的拥堵,我们主要是紧紧围绕下面几点开展工作。
一、狠抓设施监管落实。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从严审核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层层把关,确保审批质量。实行行政许可审批跟踪制度,严格监控占用、挖掘道路地点、时间、面积,严格查处乱挖乱占行为,有效控制道路的完好率,减少道路施工情况。同时,积极配合市审改办推行省、市级审批联审平台和信用体系平台,进一步增加审批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管力度。今年已发放临时占用、挖掘许可证13个;制止随意占用、挖掘道路行为210余起,控制道路乱挖乱占行为,有效地保证了城市道路管理秩序及设施完好率。
二、加大设施巡查频次。推行网格化巡查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各路段责任人,实现主次干道每日全覆盖、无缝隙巡查两次以上,将城区主干道破损区域作为重点保障维护区域,发现坑洼、破损等轻微病害,及时安排队伍维修,在确保道路完好率的同时,最大程度避免出现因设施病害导致的交通拥堵现象。
三、规范管线挖掘道路管理。试行了年度管线、杆线挖掘道路计划制度。我们早计划早动手,去年年底,即安排专人到各管线单位下发通知,要求移动、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等管线单位将2020年管线、杆线建设计划中涉及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项目报送我委市政设施管理处备案。并组织对管线单位拟挖掘的城市道路,进行了认真疏理和科学规划,按照规划审批情况及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城市道路挖掘,将能同时开挖的城市道路管线建设归并至一次开挖,减少了“拉链马路”现象的发生。
四、有序推进年度设施维修任务。一是科学规划道路的维修计划,严格按照道路维修技术规范逐条进行维修,最大程度实现道路病害一次维修到位,避免反复围挡、反复施工维修的情况发生。二是积极引进国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最大程度减少沥青路面维修、养护时间,最大程度避免施工导致交通拥堵的情况发生。三是对零星小面积的道路病害,研究试行夜间抢修的方式,“即修即走”,减少交通拥堵的可能性。
五、从严验收新建改建道路。深入研究、优化我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制度,明确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提高道路建设、移交标准,确保新建、改建道路移交质量,避免出现道路未完工就进行设施移交的情况发生,保障道路的耐用能力和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