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438600-2020-00003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市督查考评办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6日 |
信息分类 :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有效性: | 有效 |
熊学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鄂州市社区减负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推进社区减负有非常积极的参考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区域化党建引领,做好顶层设计
(一)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责任层层“下推”,但权力却没有同步“下发”的现象,基层权责不清、权小责重、人少事多问题比较突出。市委出台“一号文件”《关于新时代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一号工程”“一号课题”,每位市级领导均挂点一个城市社区,推动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放到基层。市委书记王立亲自蹲点社区调研,先后两次在全市党员干部大会上就“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专题辅导报告。
(二)坚持党建引领。以深化区域化党建为抓手,健全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架构,落实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双报到、双认领、双评价”机制,着力推动在职党员在社区、在小区,在“8小时”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率先推动市直机关与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让社区有更多人、资源为居民服务;健全市级领导挂点社区、牵头共建单位统筹下沉、社区党组织书记统一调度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推动双向认领、双向服务、双向评价。逐步实现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
(三)强化系统设计。在制定《意见》的同时,着眼“1+N”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城乡融合,同步谋划和制定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乡村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等13个配套文件,推动城乡基层治理系统集成、整体推进。同时,还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与“共享+众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结合起来。出台《“共享+众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向省民政厅提交申报资料,等待民政部评审。
二、厘清街道社区职责,多措并举为社区减负
(一)厘清街道管理体制。按照扁平化管理、综合化设置原则,统一设置街道组织构建,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赋予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和任免建议权、对派(驻)部门机构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权、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建设规划编制的参与权。分类制定街道职责清单,全面清理非职责事项,实行“准入制”管理,取消主城区街道招商引资任务,推动履行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88政务”模式,整合基层现有站所、下沉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由街道(乡镇)调配使用,做实属地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根据2019年出台的社区“四张清单”,实行社区居委会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社区不作为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建立社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赋予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和民生事务的建议权,对社区资金使用的主导权,对辖区单位评先评先的评价权,以及对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参评各类荣誉的推荐权。提升社区居民自治水平。深化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选举实践,完善居委会选举制度和程序。探索将业委会纳入社区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公益创投等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建设,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办公场所、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完善社会组织人才培养政策,将社会组织带头人纳入党管人才范围。
(四)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增强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创新以项目化参与社会治理方式。加快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做好志愿服务项目设计、推广和宣传,更好实现社会发展需要、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衔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五)清理证明事项为社区减负。自2019年起,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35项证明事项,我市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取消无法规依据的18项证明事项,解决社区开具证明过多过乱问题,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根据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我市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六)及时整治疫情防控填表报数过多过滥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区(村)普遍反映填表多,相同内容重复填报多,不堪重负。市纪委专项检查并通报了疫情防控填表报数过多过滥问题,市防指综合组督查专班2次专题督查并提出整改建议,社区(村)填报表格由高峰期18张减少为1张,减负效果明显。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一)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市民政部门2019年投入资金53万元,购买公益服务岗31个,涵盖了环境卫生、心理健康、留守儿童、老弱病残特殊人群照料等多个领域,深受居民肯定和欢迎。今年继续投入60万元用于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市人社局建立“一村(社区)一名劳动保障员”制度,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共配备了310名劳动保障员,形成了就业和社保服务对象的基层网络。鄂城区政法部门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58名,充实到社区网格员队伍。
(二)提升基层治理队伍素质。鄂州市把基层治理队伍建设纳入市、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区级备案管理。继续加大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力度。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明确社区工作者职责定位,加强选任制于聘任制的有效衔接,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已组织3次不同规模的培训,提升社区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为居民服务的能力。
(三)建立完善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力度,加大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定向招录(招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今年5月,我市通过“考核+面试”,对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10名社区(村)主职落实事业编。按照社区主职平均年收入不低于上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的标准,建立与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相衔接的社区薪酬体系,并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启动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一)开发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持续推进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开发覆盖社区全部服务管理功能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政府管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资源,打造集家居安防、远程医疗、智慧养老等服务为一体的智慧产业,提高社区居委会办公自动化水平和信息技术运用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二)推进城市大脑建设。8月11日,市委召开全市城市大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研究了《鄂州市城市大脑建设启动阶段工作方案(讨论稿)》《鄂州市城市大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讨论稿)》,筹备依托我市推进市数据中心二期平台建设的契机,加快对“城市大脑”中的重点应用所需的人社、住房、不动产、公积金等数据进行归集、清理、封装及综合分析应用。今年计划每个街办建设一个“智慧社区”,已纳入我市“城市大脑”建设方案之中,待资金到位即可启动建设。
(三)建立“智慧吹哨”指挥体系。逐步建立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五级联动”的“智慧吹哨”系统,形成问题诉求全收集、分级分类全解决、处理过程全跟踪、完成实效全评价机制。厘清“即办”和“吹哨”边界,提高统一指挥调度效能,实现基层治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制定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五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结果评价”相结合,以“响应度、办结度、满意度”为重点,构建自下而上、一事一评的评价体系。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