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22-00004 文      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3日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有效性: 有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5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5-23

省教育厅: 

  现将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5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推进武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建”的建议办理的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协调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在提升教育质量上,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方面,鄂州市与武汉市经过多次协商,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持续推进武汉小学与临空一小协作办学,已完成学校设计方案准备签约。支持武汉外国语学校在教育教学、国际化教育上指导帮助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外国语学校的发展取得了共识。在交流合作上,市教育局于20211218日成功了举办“武鄂同城 教育协作”集中签约仪式。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教育局、东湖高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新洲一中等12家单位和我市葛店开发区、市教研室、鄂州高中等12家单位两两“牵手”,12个教育协作项目集中完成签约。协议不仅涉及区域教育协同发展、优质资源共享、优质教育共建等重要领域合作,还包括教研、师生互访、办学经验交流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协作。目前,市教育局正在筹备从全市教育系统中遴选一批具有扎根教育事业的理想信念和教育情怀,具有教学领军人才的培育潜质,师德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赴武汉名校跟岗学习。 

  下一步计划:一是创建第二批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探索鄂州市人民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第二批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路径。构建师范教育培养新模式,建立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训基地,依托鄂州名师工作室名师资源促进师范生培养。建立教师培训培养基地,依托华中师范大学优质培训资源和本地名师资源健全教师培训培养体系。创新校地协同育人机制,实施省市两级“优师计划”,联合定向培养教师。充分利用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地方教育实践经验,开创教师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新局面。二是持续推动与武汉名校结对的学校深化交流合作,择优选派教师到结对学校跟岗学习。三是加强与武汉名校、名师合作交流,有序开展2022年全市教师市级培训计划。通过全面协作,大量引进武汉优质教育资源,补齐我市教育短板,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协同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2022年市教育局正在积极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相互开放、生源共享,鼓励初中毕业生到武汉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并享受同等待遇。打造城市圈职业教育联盟,推动圈内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引进武汉职教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专业课程与学分认证,学术交流,共享两地职业院校的校外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鄂州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 

  (三)协同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市教育局正在积极协助梁子湖区加快推动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区校区、华夏理工学院动工建设。长江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省幼师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已在葛店开发区招生办学,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于2021年在葛店开发区动工在建。扩大了我市高等教育规模,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服务鄂州经济发展。 

  持续推进鄂州职业大学与武汉高校交流合作。一是加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力度。到2022年底,重点建设校级专业群3个以上,打造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模具智能制造2个省域特色高水平专业群。二是加强高校联合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创新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至2022年底,“校校合作”立项建设专业群教学资源库达到10—15个,建成航空类、智能制造类省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争取申报或参与建设国家级专业(群)资源库2个;构建1—2门国家级水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5门以上省级水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0门以上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四)协同推进教育合作内涵发展。市教研室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内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教育发展、课程改革等热点问题的研究,参加八市协作体相关教研活动,开展新高考改革、新课程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加强与武汉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合作,共同探讨新课程改革、高考改革、优质课交流等教改教研工作。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条“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的内容,探索“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教育集团、学校联盟、联合办学等方式,存在政策上的障碍。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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