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无 | 文 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
| 信息分类 :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有效性: | 有效 |
B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市政协鄂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0068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坑塘保护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一、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高位推动。2020年9月21日,市政府主要领导签署第1号河湖长令“关于落实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要求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完成6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2021年2月22日,市政府主要领导签署第2号河湖长令“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清河护湖行动的命令”,要求对小微水体漂浮淤积的水葫芦进行清理打捞,做好保洁工作。
2.建档建制、搭建体系。按照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小微水体整治工作部署,以区(开发区)为单位,开展小微水体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小微水体数量、类别、功能、权属、位置、规模、功能等信息,并同步建立小微水体问题清单与整治措施,形成“一村一台账”,经信息更新和校核,我市纳入河湖长制的小微水体共1046个,其中鄂城区265个、华容区268个、梁子湖区430个、葛店开发区4个、临空经济区79个。全市1046个小微水体均落实了乡镇级、村级两级河湖长及“一长两员”(小微水体长、保洁员、监督员)管护机制,围绕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开展日常管护与保洁工作。
3.专班巡查、加强监管。市水利和湖泊局组建巡查专班,对全市省市两级名录的82个湖泊、21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909个小微水体管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界碑界桩安设、河湖公示牌设立及更新情况、河湖四乱、河湖保洁、河湖排污口等问题及小微水体治理管护情况,并以清单形式反馈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督办,推进管护常态化规范化。2023年1-6月,市级河湖巡查专班巡查61次、219人次。
4.综合治理、以点带面。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制定《鄂州市小微水体整治共同缔造工作方案》,结合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把综合整治与问计于民统一起来。梁子湖区朱海港用于种植金鱼藻、玛瑙眼子、微齿眼、苦草等净化水质的水草。争取武汉大学梁子湖国家野外生态站支持,将朱海港水草种植在小微水体中,着力改善提升水体的净化能力。同时,梁子湖区将小微水体整治纳入梁子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治理,通过实施清淤、加固护坡、种植水草等措施,改善小微水体风貌。鄂城区杜山镇和梁子湖区涂家垴镇万秀村小微水体入选省小微水体整治典型案例。
二、存在问题
小微水体体积小、自净能力差,同时由于污水直排、农田满溢、居民洗衣服等原因,水环境质量较差,难以治理。同时小微水体数量众多,治理任务重,资金缺乏,目前仅能维持日常管护工作,全方位治理难以推进。
三、工作建议
为做好小微水体整治工作,一是建议将小微水体整治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金方面予以一定帮助和倾斜,助力小微水体整治工作;二是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志愿者力量,共同营造爱水护水氛围;三是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各地小微水体治理经验,主动交流经验做法,实现信息共享。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6月27日
主管领导:刘镇;联系电话:15271702636
经办人:李炜;联系电话:027-6022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