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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有效性: 有效

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对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23003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3-06-25

鄂州水利函〔2023〕 号

 

B

 

梁子湖区政府:

  现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230037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梁子湖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河湖长巡查监督。一是河湖长履职尽责。2022年10月,我市成立鄂州市梁子湖水域改善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2023年5月10日,市委书记孙兵在梁子湖区调研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防汛备汛等工作,强调坚决打赢梁子湖水质提升攻坚战,切实守护好“一湖清水”。 5月19日,市长王玺玮同志主持召开梁子湖生态治理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鄂州市2023年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措施》。6月16日,市委书记孙兵组织召开梁子湖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专题审议《梁子湖水质改善细化工作清单》,强调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2023年截至6月20日,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查580次,解决问题60个。市级河湖巡查专班巡查59次、211人次。市水利部门多次赴梁子湖区开展巡查工作,重点管控入湖涵闸排水、养殖尾水直排、水葫芦清理打捞等情况。坚持季通报制度,对区级河湖长制工作及市级联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拓展深化“河湖长+”模式。今年以来,我办积极对接市检察院,向市检察院移交了梁子湖2022-2023年河湖巡查问题清单,并联合市检察院对长港河开展交叉巡查,督促梁子湖区加强对长港河沿线开垦种植、未经批准开展房屋维修等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提升河湖治理保护能力。一是制定专项方案。推进“一河(湖、库)一策”实施,梁子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已由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实施。市级负责编制长港河、梧桐湖等跨区河湖“一河(湖、库)一策”实施方案均已印发实施。梁子湖区“一河(湖、库)一策”正在进行报批。二是促进河湖监管能力提升。市、区、乡、村四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均纳入湖北省河湖长制信息系统管理,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每季度对市、区两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3月17日,邀请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及省水科院专家,对《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河湖长巡查及河湖管护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市级河湖长联络员及联系部门、各区联系部门等共计26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加强跨界河湖管护工作。3月2日,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专班来鄂州调研河湖长制一体化工作,就梁子湖联防联控、武汉都市圈共管共治、武汉新城建设等工作进行交流沟通。签订《武汉东湖高新区与鄂州市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河湖长制一体化发展跨界河湖协同共管工作方案》,就梁子湖等跨界河湖会商、巡查、保洁、执法等工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三)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日常运维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多次以电话沟通、工作函提示、现场督导等形式对梁子湖区污水处理厂开展行业监管。3月10日、4月25日、5月19日局分管同志多次带队到梁子湖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检查,下发工作提示函3份,目前梁子湖区均已进行整改。二是督导开展污水费征收。持续督导梁子湖区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今年1-5月已累计征收约100.05万元。三是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今年1月13日对梁子湖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表明,梁子湖各生活污水处理厂均能保证正常运营,运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截至目前,梁子湖共建成4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东沟1500吨/天,沼山1000吨/天,涂家垴500吨/天,梁子岛2000吨/天),2座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梧桐湖一期5000吨/天,太和6000吨/天),污水处理总规模1.6万吨/天。目前,除梧桐湖污水处理厂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其他厂均投入正式运行。

  (四)加快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建设。为改善梁子湖水质,有序推进流域内生态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举措。2022年,我局积极向省水利厅申报、争取,将高桥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纳入了2023年优先实施项目库,已下达投资1201万元,由梁子湖区水利部门实施建设;梁子湖“西翼”入江通道即梁子湖水系连通工程正在建设中,梁子湖至梧桐湖渠首闸、梧桐湖至红莲湖节制闸均已完成建设,目前正在按计划进行渠道施工。同时,在符合《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梁子湖湖泊保护规划》等法规或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将在生态修复项目谋划、审批、建设及沟通协调、技术支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五)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一是合理保障水位。梁子湖水位调度按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五大湖泊防洪排涝与生态调度意见(梁子湖)》执行,在此基础上结合《鄂州市2023年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措施》有关要求,科学调度磨刀矶节制闸,统筹防汛、抗旱、供水、生态等用水要求,科学合理控制水位。2023年1月份至今,梁子湖水位基本维持在17.5米至18.0米之间(5月18日17.90米),基本满足了防汛、抗旱、供水、最低生态水位、水生植物生长等需求。二是组织开展清漂行动。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入河湖沟渠及农村小微水体保洁工作,利用汛前1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河湖沟渠及小微水体清漂行动,对水葫芦、树枝等影响河道行洪的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公众号发布简报6期,印发通报1期。

  (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配合编制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按照省推进三大都市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技术调研组的调研要求,逐项收集整理调研资料,确保调研组充分了解、全面掌握梁子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相关部门全面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环梁子湖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将梁子湖作为幸福河湖典型案例上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梁子湖区水草种植经验受湖北河湖长、湖北湖泊保护等微信公众号推广。为市级河湖长征订《中国水利》《中国水利报》报刊,助力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主题活动宣传,营造爱水护水良好氛围。三是健全激励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河湖长制正向工作激励,为梁子湖区落实河湖长制奖补资金10万元,同时,将水质变化指标纳入对市级联系部门考核体系。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湖泊保护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湖泊保护宣传工作,让生态文明和湖泊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湖泊保护。

  二是持续做深做实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示范河湖建设、确权划界、监督考核系列行动,督促各级河湖长和责任单位履职尽责。

  三是持续加大湖泊保护执法力度。加大湖泊保护执法管理力度,对涉水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违法侵占、损害湖泊行为,维护湖泊保护与水环境秩序。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6月25日

 

 

  主管领导:刘镇;联系电话:15271702636

  经办人:李炜;联系电话:027-6022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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