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07-00016 文      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7年05月26日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有效性: 有效

接受刘旭辉辞去副市长职务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07-05-26

(2007年5月25日鄂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旭辉同志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刘旭辉同志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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